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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连云港法院三年10次集中宣判尚开军等295名涉黑恶被告人

2021-02-01 19: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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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3年来,全市法院以雷霆之势推进扫黑除恶,一审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1件,判处295人;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执结案件37件,执行到位1272.16万元。

特别是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全市法院尽锐出战、砥砺奋进,统筹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重点,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啃下了一批“骨头案”,拔掉了一批“钉子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连云港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共开展了10次集中宣判活动。

01

时间:2018年8月1日

划重点:2018年8月1日,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乔建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7年以来,乔建钢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东海县人民法院对乔建钢实行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乔建钢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宣判后,被告人乔建钢表示服判息诉。

02

时间:2018年12月25日

主题:“12.25”全市法院涉恶犯罪案件 集中宣判案例划重点:本次集中宣判活动对8件涉恶犯罪案件的刘周海、刘苏南等29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其中东海法院5件,灌云、赣榆、连云法院各1件,29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刑罚。宣判结束后市中院与东海法院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部分省市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活动。

03

时间:2019年5月14日

主题:连云港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恶案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划重点:本次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公开对梁小江为首的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姜龙等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李健等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其中,在以梁小江为首的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被告人梁小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罚。在姜龙等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中,被告人姜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在李健等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李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04

时间:2019年10月17日

主题:40人被判刑!连云港法院开展扫黑除恶第四次集中宣判划重点:东海、灌云、海州三家法院,依法公开对卢立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孙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方小友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李子龙寻衅滋事、强制猥亵案等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共判处40名被告人,其中涉黑恶被告人共27名。

卢立平一案中,卢立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其中3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孙军一案中,孙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董叔永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其中2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方小友一案中,方小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其中3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其余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李子龙一案中,李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05

时间:2019年11月29日

主题:扫黑除恶 | 最高刑二十年!连云港法院开展第五次集中宣判划重点:灌南、开发区、灌云、海州四家法院依法公开对翟晓权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卢磊起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管海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成等人恶势力案共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此次集中宣判共判处28名被告人,其中涉黑恶被告人共19名。

其中,翟晓权一案中,被告人翟晓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五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其余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卢磊起一案中,被告人卢磊起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九万五千元;对其他三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六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其余六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管海涛一案中 ,被告人管海涛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五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王成一案中,被告人王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二名恶势力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其他二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和一年的刑罚。

06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主题:扫黑除恶 | 22名涉恶被告人被判刑!连云港法院第六次集中宣判划重点:市中院、连云区法院、灌云县法院、东海县法院依法公开对何忠方参加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石磊、石勇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厉进万、陆金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李同波、赵云杰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4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共判处24名被告人,其中涉恶被告人22名。至此,两年来全市法院共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8件123人,其中涉黑4件33人,涉恶24件90人。

何忠方案中,何忠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与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万元。石磊、石勇案中,石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一万元;石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四十六万元;11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厉进万、陆金猛案中,厉进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九万元;陆金猛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3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余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李同波、赵云杰案中,李同波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赵云杰有期徒刑四年;刘晓光有期徒刑二年。

07

时间:2020年6月29日

主题:持续发力精准打击——连云港法院开展第七次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划重点:东海县法院、灌南县法院、开发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庄海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何守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告人李康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共3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判处4名被告人(涉黑涉恶被告人3名),其中涉黑涉恶被告人庄海洋、李康因慑于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威势而主动投案。

庄海洋案中,庄海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何守江案中,何守江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陈进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李康案中,李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08

时间:2020年9月28日

主题:决战决胜扫黑除恶!连云港法院开展第八次集中宣判划重点:赣榆区法院、东海县法院、灌云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6件恶势力犯罪案件。此次集中宣判,共判处涉恶被告人52名,其他被告人20名。

在被告人高飞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被告人高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在被告人徐勇、程伟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被告人徐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程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在被告人刘徐州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刘徐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在被告人邱维友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邱维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在被告人任长贺等人恶势力案中,任长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在被告人庄金武等人恶势力案中,庄金武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

09

时间:2020年11月20日-30日

主题:连云港法院集中宣判尚开军等一批涉黑恶案件 再掀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划重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的收官冲刺阶段,市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周活动,公开宣判了8起涉黑恶案件。共判处104名被告人,其中涉黑涉恶被告人65名,分别被判处二十三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涉黑恶被告人重刑率44.62%;4名被告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判处罚金303余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779余万元。

其中,在被告人尚开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判处被告人尚开军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相应罚金。在被告人苗凯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判处被告人苗凯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相应罚金。

10

时间:2020年12月11日-18日

主题:全力冲刺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连云港法院集中宣判李新军等一批涉黑恶案件划重点:此次集中宣判周活动公开宣判了5件涉黑恶案件,57名被告人获刑,分别被判处二十二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涉黑恶被告人重刑率36.17%;1名涉黑被告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判处罚金或没收个人部分财产488余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976余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1126余万元。

其中,在被告人李新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判处被告人李新军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或者罚金。

全市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铁案意识”“精品意识”,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抓执法办案的同时,又注重抓好综合治理,推动长效常治,用实实在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扫黑除恶 | 连云港法院三年10次集中宣判尚开军等295名涉黑恶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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