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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院决定再审前律师张军案:获刑后30年寄出4千封申诉状
从意气风发的律师到疾病缠身的老者,前后寄过4000多封申诉状后,82岁的张军终于等来一纸再审决定。
2月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张军申诉代理律师王殿学处获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1月27日对张军涉嫌教唆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作出再审决定书。山西高院经审查认为,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山西晋中昔阳县法院1991年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张军犯受贿、诈骗、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受访者提供
20世纪80年代末,张军曾为山西晋中昔阳县安坪公社(现乐坪镇)庞家峪村村民代理一宗因历史原因引发的土地纠纷,最终村民方败诉。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村民们采取了一些阻止执行的行为,作为律师的张军也因此被捕。
1991年1月16日,昔阳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诈骗罪、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三项罪名,判处张军有期徒刑15年。
此后的19年内,案件经历了四级法院共7次审理,先是撤销了张军涉嫌受贿和诈骗的罪名及量刑,之后又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直到2010年7月,在未更换审判长也没有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晋中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犯教唆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裁定。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一审判决下达后,在案证人全部翻证,他们称张军曾劝说他们不要闹,此前证言是在遭受折磨或者威逼后作出。
1999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最高法呈交的关于张军案的情况说明。受访者提供
19年内经历四级法院共8次审理
据《民主与法制》杂志报道,1967年,山西晋中昔阳县安坪公社(现乐坪镇)曾组织26个村在庞家峪村集体所有的500亩河滩地上修大寨田,兴建果园和农场。庞家峪村农民不满,四处告状,要求退还属于他们的土地。
后来果园和农场逐渐废弃荒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庞家峪村农民又自发在该块土地上进行耕种,并承包到户。
1986年和1988年,地、县两级政府,分别以庞家峪村“抢占”乡办农场土地为由发文,强令庞家峪村退出“抢占”的土地。1988年3月26日,安坪乡政府把庞家峪村告到昔阳县法院,要求庞家峪村退出“抢占”的500亩河滩地,并赔偿损失。
时任山西省政协政法办公室主任的张军受政协委派为庞家峪村村民代理此案,最终,案件以村民败诉而告终。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庞家峪村民采取了罢耕罢种等阻止执行的行为。张军被指教唆村民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就此被捕。
1991年1月14日,昔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山西省律师协会呈报给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的1991年2号文件详细记录了开庭当天的经过:休庭期间,昔阳县法院院长将张军的两名辩护律师叫进了休息室,要求律师收回张军无罪的辩护意见,在被拒绝后,却突然双手作揖跪倒在律师面前,之后,数十名法院、检察院干警对辩护人再次进行围攻、辱骂、推打。最终,张军的6名辩护人在最后一天开庭前被迫退出庭审现场。
1991年1月16日,昔阳县法院一审判决张军犯受贿罪、诈骗罪、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三项罪名,处有期徒刑15年。
昔阳县法院认为,土地纠纷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张军多次策划、煽动、教唆庞家峪村村干部蒙蔽群众围攻侮辱法院工作人员,致使判决迟迟得不到执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极坏的政治影响。
张军不服,上诉至晋中中院,该院于同年6月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在狱中,张军坚持申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也曾在1999年8月14日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山西省律师张军涉嫌受贿、诈骗、教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案的情况报告》,表示希望能让张军尽快获得一个经得起事实和历史检验的公正判决。2001年,山西省律师协会甚至专门成立了“为张军维权案特别委员会”,并邀请法律专家对张军案进行了法律论证。
2001年3月2日,山西高院作出刑事判决,撤销此前判决中对张军受贿罪、诈骗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其余仍然维持。张军还是不服,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03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对该案进行提审,并委派法官亲赴山西调查,并于2005年11月7日作出刑事裁定书,认定原审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将此案发回重审。
2007年,昔阳县法院重审后,依然认定张军犯教唆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晋中中院于2008年7月2日作出刑事裁定,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为由,将案件再一次发回昔阳县法院重审。
2009年,昔阳县法院第三次审理张军案,仍维持“犯教唆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原判,2010年7月,晋中法院在未更换审判长、未补充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做出了与两年前截然相反的裁定,维持昔阳县法院的判决。此后,张军再次申诉至山西高院。
2021年1月27日,山西高院对张军案出具的再审决定书。受访者提供
证人全部推翻此前的证言
澎湃新闻注意到,原审认定张军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主要依据为言辞证据,即村民的证言。然而,早在一审判决下达后,出具言词证据的证人就已全部推翻此前的证言,且他们给出的理由高度一致。
案卷资料显示,原审证人刘存祥2004年自行书写的证明材料称,张军曾劝说他们不要闹,法庭上的证词是“编”的。另一核心证人刘玉祥2004年2月7日所做的自书证明材料、2007年5月16日的出庭笔录及2008年3月30日调查笔录也称,他此前提供的证言是不真实的,他从未听到张军说过“不让执行”的话。和刘存祥、刘玉祥一样,此案的其他证人也在一审后推翻了此前证言,且彼此间能互相印证。
此外,王殿学告诉澎湃新闻,多名证人证言中还称,他们曾遭受折磨或者威逼,因此做不实证言。
喊冤30载至今,张军已是耄耋之年。张军称,自己前后寄过3600多封申诉状。
漫长的申诉路上,全国律协、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山西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多人也曾发出提案和建议,要求监督此案。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建国就曾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材料,反映张军案申诉长时间未获答复的情况,同年3月13日获最高法院回函称,已经转至山西高院对该案依法办理。
2021年2月1日,在历经4000多次申诉之后,82岁的张军终于等来了山西高院的再审决定书:经审查,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此案将由山西高院进行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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