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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康人寿:因公司实际需要,延迟披露去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各家保险公司正密集披露去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有公司公告延迟披露。
2月1日,澎湃新闻注意到,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君康人寿)于1月30日发布今年2号临时信息披露公告称,该公司应于2021年1月30日之前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及公司官网披露《2020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延期进行上述信息披露,预计披露时间不晚于2021年2月14日。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3号》规定:非上市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保险公司不能按时公开披露偿付能力信息的,应当在规定的公开披露期限之前,在公司官方网站首页公布不能按时披露的原因及预计披露的时间,延迟披露的时间不得超过15日。
此前,君康人寿于1月12日披露的1号临时信息披露公告称,该公司应于2021年1月12日之前披露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临时信息披露报告进行延期披露,预计披露时间不晚于2021年2月10日。
2020年12月21日,君康人寿大股东忠旺集团在官网发布澄清声明称,关注到某媒体近日发布的《无法按期复原大股东占用资金 君康人寿高层动荡》一文,该文内容严重失实。据了解,君康人寿目前董事会及管理层稳定,业务运营正常有序。忠旺集团入主以来,君康人寿保持健康增长态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忠旺集团还表示,作为君康人寿的控股股东,对君康人寿满怀信心,未来会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其健康、有序发展。公司已经向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报告此事,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君康人寿成立于2006年11月6日,总部设在北京,是由原保监会批准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经监管机构审批同意的最新注册资本为62.5亿。2017年6月,忠旺集团正式控股君康人寿。君康人寿第一大股东宁波市鄞州鸿发实业有限公司为忠旺集团旗下北京忠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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