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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协委员热议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加强对企业监管

中国新闻网
2021-02-0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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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03:35)
【解说】1月29日至2月1日期间,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成都召开。此次上会,四川省政协委员、绵阳市妇联主席刘春涛提交了《关于大数据时代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同期】四川省政协委员、绵阳市妇联主席刘春涛

我觉得这个大数据时代确实要做好个人信息的保护,所以这次参加政协会我就提出了几点建议,从这个国家工业信息安全中心发布的这个数据来看呢,(20)19年我国的这个大数据产业规模已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了,那么在这个疫情防控期间呢应该说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数据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就提醒我们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这个安全就尤为重要。我提出这么三个方面的建议,我觉得一个是建立更加完备的隐私保护模式,第二个是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管理,第三确实要明确APP收集使用个人还是要有信息边界。

【解说】疫情期间,部分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因个人信息泄露被“网暴”,明星“健康宝”泄露等问题频发,引发了民众对“个人隐私”问题的重视。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民众的日常生活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个人隐私泄露的情况。

【同期】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省曲艺研究院演员钟燕平

因为我觉得我们这个网络时代是给大家带来方便,带来生活的方便,但是又牵扯到一个就是网络安全的网络隐私的问题,我觉得这应该是我们作为公民的一种基本的素质,要尊重别人的隐私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包括我们的公知、明星、艺人,他们的工作是在镁光灯下接受大众的眼光,但是他们本身他们私人的生活还是应该得到最起码的隐私尊重的,我觉得还是呼吁一下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个人的情绪,在不明情况下,对我们的不管任何人不能对他实行“网暴”,我觉得这个小的说是公德的问题,往大说这是违法的。

【解说】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富明明确表示,公民个人隐私的法律保护是不缺法律依据的,并且法律也明确规定了泄漏个人的信息是构成犯罪的。

【同期】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富明

就目前我们这种防疫常态化的情况下,就是我们各个部门在采集公民信息的时候应该有个统一的标准,而这种标准首先是要保护公民一个信息,第二又要满足防疫需要,他实际上是对管理者的一个考验。所以我觉得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的明确在防疫当中采集公民信息的程度、方法以及保密的这种责任,那么只有这样,首先是从保密从源头上来治理这个问题,才可能使这样一个问题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才能使我们整个社会的管理和社会权利的保护平衡起来。

(原题为:《四川省政协委员议大数据时代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徐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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