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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亿:面临重整投资人无法履约风险,重整协议或被终止
1月31日晚间,宁波民企银亿股份有限公司(*ST银亿,000981.SZ,下称银亿股份)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银亿股份预计营业收入75亿-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亿元–6亿元,比2019年亏损71.7亿元增长91.64%-94.42%。
银亿股份称,2020年业绩较2019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主要系2019年同期该公司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61亿元所致。此外,2020年度,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影响,银亿股份旗下汽车零配件境内外业务开展受到较大制约,尤其是欧美疫情严重影响海外子公司经营,导致产销量同比下降,使汽车零配件板块经营业绩产生亏损。同时,银亿股份对前期并购形成的商誉重新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亿元至5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预计的2020年度业绩中,该公司所确认的收益3.19亿元中,应收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利息产生税后净收益约1.99亿元;应收控股股东现金分红返还产生税后净收益约1.20亿元。前述收益依赖于重整投资人后续投资款的支付情况,若在202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重整投资人支付该款项,则可确认前述收益,否则前述收益确认将存在不确定性。如前述款项无法收到,则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亿元-9.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亏损7亿元-9.5亿元。
经过一年半的努力,2020年12月,因陷入流动性危机而申请破产重整的银亿股份,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银亿股份的重整投资人为去年10月底公布的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其投资总报价为32亿元。根据重整计划,梓禾瑾芯看重的是银亿股份手中的汽车零部件业务。重整执行阶段首要工作是整体剥离银亿股份的房地产业务资产,完成后引入金融机构为股东,并择机注入资产。
然而,根据此前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梓禾瑾芯累计支付投资款6.66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至公司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投资款25.34亿元已全部逾期未支付,已构成违约。
银亿股份表示,目前,面临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而被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的风险。如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决定重新更换新重整投资人。
截至1月29日,*ST银亿收于2.26元,跌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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