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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严格违约惩戒
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公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02号(教育类322号)提案答复的函》。在对《关于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和培训的提案》的答复中,教育部表示,将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严格违约惩戒。
在答复中,教育部介绍,2007年起,国务院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2018年改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根据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示范带动下,各地加大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目前,全国有28个省份通过在学免费、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实行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根据实际需求开设学前教育、中小学紧缺学科、民族地区双语教育等不同专业,并通过定向培养等积极引导省级公费师范生就业,为乡村学校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合格教师。
目前,教育部正联合相关部门推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办法》出台。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各地加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工作,强调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的要求,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严格违约惩戒。
教育部还表示,在规范教师入职要求方面,将逐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非师范生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升非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素养,让更多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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