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如何避免“一刀切”?上海出台办法明确户外招牌应有本地特色
户外招牌设置如何避免“一刀切”?
1月2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获悉,《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户外招牌的设置要求和规范,在安全前提下,让市民头顶上的“风景”体现本地风貌、特色。
市绿化市容局政策法规处介绍,《办法》明确,由市绿化市容部门编制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对设置规格、数量控制、禁设情形等进行刚性约束;由区绿化市容部门编制设置导则,对主要道路沿线、景观区域、历史风貌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的招牌设置活动予以指导和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指出,在街镇层面,要发挥街镇属地优势,街镇可以自行编制设置导则,为体现本地风貌、特色进行引导。此外,在相关设置导则等的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编制的科学合理。
《办法》还明确,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要实施“常规许可+告知承诺”的分类管理模式。对涉及历史风貌保护、文物保护、优秀历史建筑以及因招牌结构、体量、位置等因素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形,继续采用常规许可方式;对其他户外招牌设置,实行告知承诺。
同时,明确了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具体情形,包括设置箱体式整体结构或者大型垂直外墙式户外招牌、高度大于2.5米的独立式户外招牌、超过建(构)筑物3层或者在建(构)筑物10米以上部位设置户外招牌等。
确保户外招牌的安全是此次《办法》聚焦的重点。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户外招牌安全,强化了设置人的主体责任。要求设置人应当办理许可、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整修、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纳入常规许可范围的户外招牌进行定期安全检测等。
此外,还同步强化了其他相关主体的责任。要求招牌设计、施工安装和检测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相关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所有权人负有督促设置人依法履行设置、管理户外招牌的责任,应当拆除因设置人终止办公、生产经营或者搬迁但未自行拆除的户外招牌。
根据要求,绿化市容部门和街镇应当加强招牌安全检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抽检,必要时可以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遇有恶劣天气时,街镇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督促设置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