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案审结,获赔332万
1月26日,山东临沂。据山东高院,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案审结,临沂中院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志超支付赔偿金332万。此前,张志超曾因强奸杀人入狱15年后无罪释放。
澎湃新闻记者:张伟龙 编辑:周妍 素材来源:相关人士
责任编辑:蒋格伟
+1
收藏
查看更多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