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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引发争议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纠正的要纠正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21-01-20 11:19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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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加大对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及时明确法律适用、政策执行的具体标准,为下级法院提供办案指导。

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一段时期以来,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全方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防范和减少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

周加海表示,对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人民法院都要通过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充分彰显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精神,宣示“侵害孩子者,必严惩不贷”的态度立场。

与此同时,对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在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更要落实好、体现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先保护。要切实贯彻好双向保护政策,着力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此外,还应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救助力度。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意见规定,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杀害、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

“作此规定的考虑是,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仅要解决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更要重视做好对未成年被害人帮扶救助工作。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法官负责相关工作,能够更好保障效果。”周加海表示,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配合,对遭受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早日抚平创伤、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另一方面则是强化监督指导,明确法律政策界限。周加海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大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尤其是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作了重大完善,加大了对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惩治力度,并新增了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法院要抓紧开展调研,通过完善司法解释、指导文件或者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明确法律适用、政策执行的具体标准,为下级法院提供办案指导。”周加海说,对有的引发争议、确有错误的案件,该纠正的要坚决依法及时纠正,同时要认真总结、深刻反思,通过完善司法政策、强化监督指导,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还要强化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寻求帮助的意识和能力。要协同民政等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对单亲、离异、留守家庭的孩子和事实孤儿的保障政策,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阳光和温暖,保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要结合案件办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有建设性地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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