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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70万,代孕“买家”从泰国带回一个混血婴儿
近日,女星郑爽疑似在美国代孕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同时也将代孕产业展现在公众面前。我国明令禁止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舆论对于代孕行为一片讨伐,今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评郑爽代孕弃养风波:钻法律空子,这绝不是无辜。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代孕,但却有投机者寻求境外的代孕机构满足诉求,此行为成为了当下司法监管的灰色地带。
一名知情人为红星新闻记者讲述了A先生通过代孕机构,横跨多个国家和人种,领回代孕婴儿的经过。
但红星新闻记者发现,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于前期所签订的合同本身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出现纠纷时双方的权益并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知情人讲述:花70余万 横跨三国 他领回了一个混血婴儿
2020年5月,法新社曾报道,“在(乌克兰)几个医疗中心有百余名儿童在等待其父母”,而这些儿童其实是代孕女性所生的婴儿,他们的外国父母因新冠疫情无法入境将其接走。如果不是经过前后近一个月的隔离入境泰国,A先生的儿子,也可能将是这滞留的百名婴儿其中一个。
A先生在我国南方某一线城市工作,年薪百万,去年年末的某日,A先生的朋友圈里忽然开始经常发布一名婴儿的照片。圈内熟识的朋友知道,这是A先生通过机构代孕的混血儿子。在郑爽疑似代孕的新闻引爆舆论后,A先生将所有晒娃的朋友圈已经删除。
乌克兰基辅某机构提供的代孕信息
A先生一位知情朋友告诉红星新闻,这个孩子是A先生通过代孕机构,选用了乌克兰女性的卵子混合A先生的精子,由泰国的女性孕育。全部花销在七十万以上。“目前国内代孕通用的价格大概是70到100万。”知情人说,代孕机构规定卵子提供者与顾客不能见面,代孕机构会提供卵子提供者童年的照片、瞳孔颜色、目前的职业和身高体重信息,顾客将根据这些信息进行“筛选”。
红星记者查询发现,不少国外的代孕机构或生殖中心官网页面均提供中文版本。其中,位于乌克兰基辅的某代孕机构于2019年12月成立了中国医疗服务公司,负责为中国及亚洲国家的不孕不育患者提供生殖医疗服务,并开通了微博、微信等账号提供咨询服务。
知情人说,第一次A先生选择了一名乌克兰模特的卵子,但孩子在母体内一两个月时,检测出有问题,所以流掉了。第二次A先生选择了一名乌克兰教师的卵子。知情人表示,据他了解,如果婴儿出生后有先天疾病,代孕机构不会负责,“目前基因筛查技术,可以基本保证受精卵的健康优秀。甚至,可以通过此技术筛查胎儿性别,当然,指定胎儿性别需要另外加钱。” 知情人说,“这样的做法非常残酷,需要同时有五六个受精卵存活,然后由顾客选择基因优良的且符合自己要求的性别的受精卵成为胎儿并出生。”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位于乌克兰哈尔科夫的一家代孕机构官网写明,代孕项目的总开销约在16.5万美元到24万美元之间,涵盖代孕母亲的补偿费与代孕期间的开销、体外受精相关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保险及法律手续费用等,具体价格取决于客户需求。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代孕机构给出的价格略低于前述乌克兰机构,其官网写明,一次代孕项目的开销在9万美元到20万美元不等。
该机构一位负责中方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如果怀孕期间查出来孩子“有问题”,不管多久都可以流掉,但是如果孩子没问题,中途不可以“退单”,机构和孕妇也没有亲权。如果购买了代孕套餐,则选择何种质量的精子和卵子,都不需要再加价。
知情人告诉红星新闻,A先生联系的那家机构在东南亚有月子中心,客户可以随时了解代孕妈妈的身体健康状况,“每周会有负责人和你的代孕妈妈合影,你也可以看到代孕妈妈的精神状态,吃得好不好等等。”知情人说,由于疫情影响,客户不方便去东南亚,机构就立即开通“远程打赏”服务,即把钱打给代孕妈妈满足她们的营养摄取,“孩子出生后可以选择其国籍,有中国和曼谷两种国籍可选。”
知情人说,孩子出生后,A先生亲自赴曼谷,经历了两次隔离后带回了自己的孩子,“陪同回来的还有一位东南亚的奶妈,她会一直照顾这个孩子到半岁之后再离开,当然,奶妈的价格也是另算的。”
“即使这个孩子是健康的,那从小他由一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这个孩子将来的性格和心理是否健康呢?我想这个问题也许代孕者没有考虑过。”知情人说。
律师:异国代孕的风险难被法律保护
曾代理异国代孕婴儿在国内抚养权纠纷的律师高明月表示,当代孕胎儿出现纠纷等问题时,曾签署的合约并不具备法律效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高明月解释,在涉及亲子关系、监护权、抚养权等事宜时,代孕条款(乃至整个代孕合同)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会被认为无效。
因此,在代孕案例中,涉及亲子关系、监护权、抚养权等事宜时,仍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认定和处理。目前,法律上并未对“意愿父母行使亲子关系否定权利”进行规定,但从诚实信用的普遍正义观来看,意愿父母一旦不可逆地主导、推动了子女出生,无论其以何种方式获得亲子关系,都不得再行撤销,否则系对子女的极大不正义。
那么,通过境外机构生下的孩子,当意愿父母出现“退单”意愿时,应该依照哪国法律来监管?
高明月认为,应该适用美国的法律,但本案情况较为复杂,因为代孕行为是发生在美国的机构,中国不允许代孕,如果本案中涉及到中国公民,中国只能从行政管理角度去监管,没有法人或者合法机构来监管。
一些国家的法律为代孕开了绿灯
“所以在中国起诉一家美国的公司,即便法院判决适用中国法律,也很难执行。”高明月说,中国人在美国找人代孕的行为,并不违反中国法律,但“孩子的孕母是可以要求基因去承担监护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因为她是基因母亲。”高明月认为,在基因母亲与分娩母亲两者之间,具有生育意愿的基因母亲,是具有抚养权的一方。
异国代孕产下的婴儿,还面临中诸多法律上的问题。
据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7日发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金某自述,其与妻子仅生育一女,已经30岁,想再生一个儿子继承家产,但妻子身体状况不宜生育,后结识了“包生儿子”的被告宗某。2017年3月22日及及2017年9月24日,金某(甲方)与宗某(乙方)先后签订《全委托代孕包生(男孩)合作协议书》及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签订后,金某共计支付被告人民币71万元。
后宗某先后安排金某、供卵者、代孕者至泰国进行了相关的辅助生殖手术。2018年3月21日,代孕者分娩一名男婴,后该男婴经诊断患有肾积水、先天性心脏病。金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宗某立即退还人民币71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原被告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合作协议》在中国签订并主要行为均在中国履行,合同结果发生在中国,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金某签订合同的目的,并非解决夫妻双方无法生育、没有子女,而是抱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继承家产的落后封建思想,宗某作为个人而非医疗机构,为他人联系、安排供卵者和代孕者,组织他人至境外进行代孕手术,该协议有悖于当今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伦理道德,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据判决书显示,本案中,双方主要的合同义务是委托代孕生子,虽属无效,但已履行完毕,宗某向金某交付了男婴,而金某也支付了相应“对价”,男婴系一鲜活生命且与本案原告有父子关系,故不能依该条规定适用“予以返还”;同时,该男婴也非可流通的物品,无法用价值衡量,故也不能依据该条规定适用“折价补偿”。
判决书同时指出,金某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对其是否具有合法性应当有充分的认识,基于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因而为的给付,属于不法给付,不应受到法律保护,给付人无权要求返还。金某在接受对方履行后再诉请要求返还款项,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综上,金某无权要求宗某返还其已支付的71万元。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虽然本院作出判决,但是宗某通过从事代孕中介行为进行谋利应当被禁止,金某抱有的儿子‘传宗接代’的落后思想也应摒弃,人工生殖技术的运用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基于解决不孕不育者的痛苦,而非实现私利。”
(原题为:《花70万,代孕“买家”从泰国带回一个混血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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