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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核电未“破冰”,江西彭泽核电厂址“变身”光伏电站
核电厂址是稀缺资源。由于国内内陆核电项目的审批核准未开闸,为保护厂址,项目业主开始利用厂址空闲土地,建设新能源项目。
澎湃新闻获悉,江西彭泽帽子山风光电站60MW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江西核电有限公司表示,这标志着其全面建成彭泽帽子山核电厂址光伏电站,为开发性保护厂址夯实了基础。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8月,江西核电公司开工建设帽子山风光电站项目三期工程。电站设计年平均发电量6126.53万千瓦时,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1018.64h。在111天工期内,江西核电完成了60MW光伏项目的光伏场区子项目、110Kv升压站子项目以及近19公里110Kv送出线路子项目。至此,江西彭泽核电厂址内,近2600余亩土地都铺上了光伏板,总装机113MW。
江西核电表示,近三年来,公司根据内陆核电形势,主动调整发展步伐,确立了“开发性保护厂址、实现自我造血功能、成为集团公司核技术应用的重要力量”三步走目标。为开发性保护厂址,江西核电赣核光伏保安电站一期工程项目于2017年6月底实现并网,二期工程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并网。截至目前,光伏电站已连续安全运行1299天,累计为社会贡献绿色清洁能源12304.27万千瓦时。
除了光伏项目,该厂址还计划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
彭泽帽子山核电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是内陆已经开展核电站前期工作的厂址之一。项目规划建设4台125万千瓦AP1000核电机组,总投资约800亿元。截止2019年底,项目累计投资约38.96亿元。
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下发了同意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和江西彭泽三个内陆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但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令上述三地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戛然而止。一年后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要求,“十二五”期间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自此,内陆核电进入蛰伏期。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再次明确: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也就是说,“十三五”期间内陆核电仍以论证和前期准备为主,无破冰时间表。
从严格意义上看,其实不存在内陆核电站的概念,只是核电站建在沿海还是建在内陆的区别——两者在技术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不管建在哪里,都必须遵守核安全法规标准以保障安全。纵观全球核电站发展历史,世界上400多台核电站,一半以上建在内陆地区。
核电厂址开发具有持续时间长、环节多、涉及面广、费用高、难度大且一旦找到合适厂址需要保护时间长等特点,科学合理进行厂址资源开发、保护和利用是实现核电事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前提条件。
开发性核电厂厂址保护有别于单纯的限制性保护,目的是通过产业引导主动发展,在开发中实现保护。近年来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项目颇受地方青睐,且建设工期短、投产发电快,有助于企业实现“以辅促核”,并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
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曾撰文提出,核电厂址资源应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进行开发性保护。核电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服役时间长等特征,决定了发展核电必须要仔细审慎地开展规划和作出具有长远意义的决策。这意味着,大部分已选好的核电厂址不太可能在短期内建设核电站,因此如何切实保护好、利用好核电厂址资源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核电厂址资源开发应与地方发展规划布局相协调,基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在不损害厂址地质结构、水文等因素的前提下,对厂址进行开发性保护,既保护了厂址,又可以带动地方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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