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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1月13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今天(13日)发布通告,明确经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批准,将石家庄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长至1月31日。
(原题为《石家庄2021年1月份纳税申报征期延长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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