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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马关县:不得组织参加“杀猪饭”“过年走访”等聚集活动

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
2021-01-1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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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通〔2021〕1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国内多地发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马人员管理。

(一)对来自境外(国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入马人员及红码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居家观察期间接受村委会(社区)、单位管理,管理期间严禁擅自外出。

(二)对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入马人员及黄码人员,需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的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居家观察期间接受村委会(社区)、单位管理,管理期间严禁擅自外出。

国内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gjzwfw.www.gov.cn/)。

二、避免人员聚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暂停各类演出、文体赛事、花山节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不得组织、不得参加“杀猪饭”“过年走访”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白事办理要按规定报村委会(社区)备案。

三、强化冷冻食品安全意识。运输、销售、加工处理进口冷冻食品时要佩戴口罩、帽子、手套;购买、接触、处理冷冻食品时要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生冷海产品需煮熟后再食用。冷冻食品运输、销售、加工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四、倡导就地过节。倡议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马”。在外工作、学习、生活人员,提倡留在当地过节或休假,降低将疫情带回家乡风险。

五、禁止探视住院患者。即日起,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全面禁止探视,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县城区所有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陪护人员要相对固定,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的,经患者所在科室同意后再按要求更换。

六、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树立健康文明生活6条新风尚。进出车站、医院、诊所、酒店(宾馆)、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商业中心、超市、农(集)贸市场、景区景点、电影院、酒吧、网吧及娱乐场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场所消杀工作。乘坐公共汽车、班线客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佩戴口罩,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交通工具消杀工作。

七、规范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强化网格化管理。各乡(镇、场)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辖区网格“一日一排查、一日一报告、一人一档案、一事一处理”,对近期从境外(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马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九、坚持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严禁非法出入国(边)境。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和偷越国(边)境出(入)马人员线索,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准确认后,按《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继续加大对群众举报出入境违法犯罪给予奖励的通告》标准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举报电话:0876—7122232、0876—7126411、110。

特此通告!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汤宇兵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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