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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别让低温津贴成为“纸面上的权利”
连日来全国大幅降温,多地低温突破历史极值,低温津贴的话题再次引发舆论关注。
和高温津贴一样,低温津贴也是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劳动津贴,但二者的“知名度”却是天壤之别。一项面对7000多名职工的调查显示,84%的人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很多网友也表示,压根没听说过这一存在。
我国于2004年3月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和北京、宁夏等地制定的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应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但对低温津贴的发放条件、金额标准,缺乏详细规定,更没有专门针对低温津贴的法律或法规,这让低温津贴成了“纸面上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在天寒地冻中的劳动者,能否真正拿到低温津贴,似乎只能凭用人单位的自觉。这种局面应该改变,也必须改变。
低温是2015年公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明确列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劳动者因在低温条件下工作产生的身体健康损耗,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低温条件下的劳动者,比如环卫工、外卖小哥等,多属于弱势群体,一笔低温津贴不仅能切实帮助他们提高收入、改善生活,也能体现国家的制度善意和社会的人情温度。
近年来,在各地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曾提出相关议案、提案,但均未能推动正式的低温津贴政策出台。平心而论,要让低温津贴从纸面走向现实,存在一些现实困难。我国南北温差大,出台全国统一的补贴标准可能不现实,但一些北方省市,是否可以先行试点起来?
一件事关民生的实事、好事,不能因为困难而回避,唯有迎难而上,集思广益地想办法去破冰。有专业人士提出,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种或工作的辛苦程度,制定差异化标准;在地方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先给环卫工等艰苦岗位发放,再逐步扩大;低温津贴也不一定要发现金,通过工会给户外劳动者免费发放手套、围巾等劳保用品,也是不错的选择。
低温补贴落地难的原因,其实在高温津贴普及过程中,也都遇到过。但事实证明,只要有诚意去做,有决心去做好,办法总比困难多。
此时此刻,正有许多户外劳动者正忙碌在冰天雪地里。我们无法改变“冻哭”人的天气,但我们可以通过落实低温津贴,让每一名低温条件下辛苦的劳动者被温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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