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央行: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
继上个月下调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后,央行、外汇局再出手。
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称,决定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即日起实施。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通知发布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
2020年12月11日,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央行、外汇局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央行并称,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是为便利境内企业借用境外资金,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而制定的一项融资便利化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净资产情况借用境外资金,外币资金也可以兑换为人民币使用,为中资企业融资提供了一条新渠道。这一政策2015年在上海自贸区落地,随后逐步复制推广到全国。
按照目前执行的《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换句话说,参数的数值调低,意味着可通过跨境融资的余额上限随之降低。
随着央行和外汇局在一个月内两次出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回归到疫情冲击前。
2020年 3月,央行、外汇局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通过放宽金融机构及企业跨境融上限,增加金融体系及实体经济流动性。
随着去年下半年汇率大幅升值,金融监管部门通过淡出使用“逆周期调节因子”、调整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企业及金融机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参数、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等引导市场预期。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