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微商兜售含麻黄碱成分减肥药,被警方以贩卖毒品罪移送起诉
本文图均为 都市快报 图
因在朋友圈非法兜售的特效减肥药中含大量制作冰毒的原料麻黄碱,日前,浙江诸暨市公安局以贩卖毒品罪向当地检方移送起诉涉案9名微商。
去年7月13日,诸暨市公安局城中派所出在处理一个涉黄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郝某进行尿检,发现冰毒呈阳性,进一步检测发现含有麻黄碱成分,而麻黄碱是用来制作冰毒的原料。但郝某强调,自己从未吸食过毒品。
警方随后调查发现,郝某正在食用一种号称能快速减肥的韩国特效药里含有麻黄碱。
郝某交代,她是看到微商广告后购买的减肥药。诸暨警方随即锁定以“韩国特效减肥药”宣传的卖家——家住山东威海的80后林某,与林某一起落网的9名代理,均为三十来岁的居家女性。
林某,37岁,与韩国女性崔某发展了恋爱关系,接着做起了海外微商代购生意。去年8月,崔某通过自身渠道拿到了一批韩国的处方减肥药,用快递寄给林某,让他通过网络销售。
这些减肥药没有生产地址、使用说明,只是简单用塑料袋分装。因含有麻黄碱成分,服用后会加速新陈代谢,使人亢奋,并降低饥饿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肥效果,所以销量可观。
没多久,林某就发展了下线代理,在广东、浙江、河北等多个省市负责分销。不到一年时间,仅林某一人,就凭这款减肥药进账上百万元,分销代理人员收入也不菲。据其中一名代理交代,以一款加强版减肥药为例,从林某处拿货价500元,转手能卖到1300元。
林某和代理都知道药物中含有违禁成分。去年3月份,有平台曾曝光过一批含有麻黄碱成分的违禁减肥药,林某和分销代理人员看到新闻后,为了避风头,曾停售过一段时间。
禁毒民警介绍,在明知所出售物品当中含有毒品成分的情况下,依然以获利为目的进行贩卖,这符合贩毒罪的入罪标准。
我国刑法第 357 条规定,毒品分两类,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和可卡因都是毒品。另外,国家规定违反国家管制的药物,能够成瘾的且具有危害性的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也是毒品。这起案件当中的韩国减肥药符合成瘾性、危害性、违法性这三点,是一类毒品,因此诸暨警方以贩卖毒品罪移送起诉林某及其旗下9名代理。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