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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男子因赌博输钱劫杀20岁房产女销售,一审被判死刑
据红星新闻2019年6月26日报道,此前失踪数日的广西南宁某房地产销售人员韦颖被警方证实遇害,嫌疑人覃起明和受害者韦颖同村,且曾是同学关系。
2020年12月29日,南宁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覃起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被告人覃起明退赔抢劫所得人民币7613元给被害人亲属。
判决书显示,覃起明供述,自己在案发前刚刚赌博输掉几万元,为此他把父亲给他买的一部小汽车也变卖去赌了,但再次输掉。手头很缺钱的他想到了小学兼初中同学韦颖,他认为“韦颖在房地产中介公司上班,有车开,还有人欠她5万元的卖房佣金,应该有点钱。”为此,产生抢劫韦颖的想法。
韦颖生前照
因赌博输钱,男子将女同学骗上山杀害
据韦颖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忠义提供给红星新闻的判决书显示,凶犯覃起明生于1997年2月,现年23岁,广西马山县周鹿镇人。
早前韦颖的父亲韦国革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覃起明是以买房为由,将其女儿骗走杀害并谋财。
但判决书显示,此凶案的发生,源于一起追债。根据判决书载明,韦颖的表姐早前听她讲,一个叫李凤玲的同事欠她5万元,她希望要回这笔钱。
此时,她读书时的同学覃起明出现了。据覃起明供述,他在案发前刚刚赌博输掉几万元,为此,他把父亲给他买的一部小汽车也变卖去赌了,但再次输掉。
手头很缺钱的他想到了小学兼初中同学韦颖,他认为“韦颖在房地产中介公司上班,有车开,还有人欠她5万元的卖房佣金,应该有点钱。”为此,产生抢劫韦颖的想法。
一审判决书。
2019年6月20日晚,覃起明通过微信联系韦颖,声称可以找马山县的一个朋友帮她追回欠款,让韦颖次日早上和他一起去马山县。
2019年6月21日7点30分,韦颖开着一辆白色小汽车按约定在南宁的一家宾馆接走了覃起明。
车子开到马山县周鹿镇时,他们在镇上的一家粉店吃粉。随后,韦颖还通过微信和粉店老板换了2000元现金,准备给帮讨债的人封红包。
随后,车子开到覃起明老家所在的伏站屯时,覃起明以“讨债的那个朋友喜欢吃野味,而山上有野味”为由,骗韦颖和他一起上山。
2019年6月21日12时许,在一个比较偏僻、名为“坡卢山”的山上斜坡处,覃起明拿起一根事先准备好、有手臂般粗大的木棍,从后面敲打韦颖的后脑勺,并致其倒地。
覃起明发现韦颖还有呼吸,担心她醒来后报警,遂用刀把韦颖杀害。随后,他将韦颖的尸体拖进草丛,并用杂草盖住。
判决书还披露,杀害韦颖当天下午,覃起明将韦颖的车曾开回自己家中。其父追问车子来历时,覃起明谎称,赌六合彩中奖,庄家没钱给,所以把车押给他。
凶犯拿走被害人手机后疯狂套现请朋友吃喝
经法医鉴定,死者韦颖符合颈部锐器创致双侧颈总动脉离断大出血死亡。
杀害韦颖后,覃起明拿走了韦颖的手机,并拿走了韦颖存放在副驾驶室抽屉的2120元。同时将韦颖的车开走。
回到南宁后,覃起明拿韦颖的手机,通过手机微信的方式,刷走韦颖名下的银行卡套现,先后套现约4万元。随后,他将韦颖的手机扔到一条臭水沟里。
判决书显示,谋财害命后的覃起明疯狂消费:2019年6月22日,他先在南宁万秀村的蚝王饭店请朋友吃饭,然后又去民族影城的零点酒吧喝酒,喝到次日(23日)凌晨4点多,他又和朋友去夜宵摊喝粥。
直到23日凌晨6点多,他才开着韦颖的车到南宁市西乡塘北湖路的一家宾馆开房休息,一直到下午17时许,他被派出所民警从房间带走调查。
据韦颖的母亲透露,2019年6月21日以后,她联系不上韦颖,怀疑女儿出事了,随后报警。2019年6月23日,还是找不到女儿,其再次报案,23日17时左右,通过女儿韦颖购买汽车的4S店查看GPS定位,获悉女儿的车子当时正停放在星波酒店门口,并找到了这部车。随后,民警从该酒店将一名开着其女儿车子的男子——即覃起明,带走调查。
此前警方通报。
判决书显示,经鉴定,被覃起明抢走的这部小轿车案发时价值74075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覃起明作案动机卑劣,主观恶性大,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且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严惩,遂决定对覃起明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的判决依法、公正!”12月30日,被害人韦颖家属代理律师韦忠义告诉红星新闻,“谋财害命”是我国历来不能被容忍的事,法院的判决不但体现了依法严惩,也合乎天理人情。
据韦忠义律师透露,此前,庭审的争议在于凶手覃起明是否构成自首?
韦忠义认为,不够成自首,因为家属报案后,被害人的车辆在被告人入住的酒店被发现,此时,被告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虽然公安机关当时并不掌握被告人就是杀害韦颖的凶手,但在此前提下,公安机关通过查找酒店住宿信息将其抓获,覃起明并不具备投案的自动性,其虽有坦白交代的情形,但不足以减轻其罪责。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对于辩护人提出覃起明具有自首情节的意见,经查,本案系被害人亲属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车辆在覃起明处这一线索,发现覃起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将覃抓获归案,其行为不符合“自动投案”要件。覃起明到案后虽如实供述自己抢劫、杀人的罪行,但结合被害人意见失踪数日,覃起明对其驾驶被害人车辆来源、被害人下落等情况均应合理说明,否则仍属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故其如实供述不能认定为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仅构成坦白,对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故,南宁中院依法决定对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忠义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覃起明对此判决不服,表示要上诉。
(原题为:《因赌博输钱,广西男子劫杀20岁房产女销售,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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