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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健身房设置冷静期,7天内未使用会员服务可全额退款
12月28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正式发布。合同设置冷静期,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7日内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可单方解除合同。
澎湃新闻编辑 邹桥 实习生 吴琪 来源 上海市体育局
责任编辑:张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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