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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童案”今将宣判,女童母亲:判死刑就办女儿后事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广西“百香果女童”被强奸杀害案)将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9点在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被害女童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已有法院的工作人员向她送达了明日(28日)的出庭通知,还告诉她要“放宽心”,开庭前一定要抵达法院。“我听到她那句话就觉得可能有很大的希望了,没有太多担心。”陈礼言表示,她已等待判决多日,“等了那么久就等明天了,如果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我就把女儿的后事办理了。”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0岁女童杨晓燕一岁左右时,爸爸因救人去世,妈妈陈礼言一个人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百香果女孩”杨晓燕 受访者供图
2018年10月4日中午,女童独自卖百香果获得32元,杨光毅蹲守在她回家的路上,强行抱起扛上山,行凶过程中,刺伤女童双眼和颈部,拿走32元并强奸女童,将女童浸泡水中、抛弃于山野。两日后,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2019年7月12日,杨光毅一审被判犯强奸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控辩能力,请求减刑。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高院改判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杨晓燕家属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杨晓燕母亲陈礼言委托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王飞代理此案,经过律师走访当地发现,杨光毅曾有多次跟踪、搂抱、骚扰其他同村多名幼女的行为,骚扰幼女的地方有的还和奸杀案在同一地点,造成多名女孩产生心理阴影。
5月10日,最高院决定对广西高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侯士朝、王飞律师通过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分析案情等工作,同家属确定申诉请求,其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诉材料,主要内容为:杨光毅的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杨光毅的自首行为,不足以从轻。“在申请再审期间我们递交了走访材料,以证明杨光毅的一贯表现和人身危险性。”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2020年12月15日,广西高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依法开庭审理。
(原题为:《“百香果女童案”12月28日公开宣判 女童母亲:判死刑就把女儿的后事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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