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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下调:应重视学校、家庭、社区教育
未成年人的刑责年龄下调!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现行刑法作出多处修改,其中备受大众关注的一条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修正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那些犯了重罪的未成年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从此不能逍遥法外,也要接受法治社会罪与罚的运行规则。
此前,关于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下调多次引发讨论。2019年辽宁大连女童被害案更是将舆论推向了高潮。在这起案件中,13岁的男孩将年仅10岁的女孩连捅7刀。因为行凶时男孩不满14岁,未达到法定刑责年龄,被处以三年的收容教养。
受访律师认为,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反映的是在犯罪低龄化的现实新情况之下,社会对法律适时调整的需求。
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翟纯君律师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是在大量调研工作的基础上作出的选择,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体现的是社会现实的需求。
翟纯君解释称,自1997年现行刑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内社会生活情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儿童对自己行为和后果的认知能力也大大提高。犯罪低龄化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新情况,尤其近几年出现的多起儿童极端犯罪行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反思。
对于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的调整,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录春律师也认为,现有制度尤其是现有的家庭、学校管教机制,对这些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管制已经出现了空缺,因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力量(也就是立法)来提升管制能力。
“此次立法调整,反映的是社会对法制的需求。”王录春告诉澎湃新闻,也就是社会已经达成共识,认为需要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部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才能更好地保护普通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我国是成文法国家,这其实也是法律的逐渐完善过程。
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重大调整,但同时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翟纯君指出,从法律规范上看,对要求“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从实体和程序上作出了双重限制。首先,从实体上,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才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其次,从程序上,还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也体现了对儿童的特殊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受访律师提出,除了从立法上打击处罚未成年人犯罪,还应该从根源上注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区教育,最大程度上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王录春解释称,从媒体公开披露的一些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严重社会危害事件来看,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案件,后续处理一般是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管教,或者由政府进行收容教养。而实际上,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背后,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家庭离异、留守儿童、社会分层、教育缺失等社会问题。
“除了法律管制,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区教育都应该觉醒和反思。”王录春说,帮助未成年人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减少现有社会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也同样重要。
此次立法调整,也警示社会、家庭和学校应该更加注重儿童的法制和心理教育。翟纯君认为,可以预见的是,此次立法调整将会提高家长、教师及青少年的刑事责任意识,有助于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尤其是青少年极端犯罪情况会有所减少。同时这对减少校园霸凌事件、净化校园环境也将会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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