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减肥糖=违禁药?来看这款“网红”三无产品的猫腻

央视新闻
2020-12-26 13:03
澎湃质量观 >
字号

“网红”主播带货,宣称吃糖果就能减肥,直播间还会时不时弹出不少食用后的好评,这对于有减肥需求的爱美人士来说,似乎太有吸引力了。可这网红减肥糖果真有瘦身效果吗?浙江台州的王先生就买了这种减肥糖果,吃了几次后,不但没有减肥,身体还出现了不适。

今年6月初,台州市路桥区市民王先生在某知名直播平台看到一位本地网红主播极力推销一款名为复合食物纤维减肥糖果的产品,声明原材料“天然无害”,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王先生添加了这位网红的微信。

受害人 王先生(化名):微信加了以后,她就详细跟我说了,她说这款产品没事很安全的,我问有没有副作用,她说没事,没什么副作用,还很多人买,我想也买来试试看。

王先生没想到,吃了几次这种减肥糖果后,身体便出现了异常。

受害人 王先生(化名):(大概)吃了四次,每次吃完后,拉肚子就越来越厉害,我就不敢吃了,我感觉产品不行,我就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去了。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这款减肥糖果既没有国家批文,也缺少正规标识,于是立刻对该减肥糖果进行了检测。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符松:经过检测,我们发现这个产品里面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成分,我们提请公安部门介入。

抽丝剥茧循线深挖 千里追踪摧毁制售网络

9月初,接到相关移交线索,台州警方立即介入调查,民警发现该减肥产品通过网络平台以直播带货方式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数额巨大。台州警方随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侦查大队民警 李璟:我们开始对我们路桥本地的网红展开侦查,我们逐级侦查发现他们一级级上面的代理,最终我们发现了位于河南新乡,本案的主犯,王某宇。

由于该团伙反侦查意识较强,不停转移窝点,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专案组民警多次往返浙江、河南、云南、安徽等地,经过大量走访调查,最终锁定该减肥产品的生产窝点。

11月25日,专案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浙江、安徽、河南、云南4省7地,实施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捣毁以王某宇为首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现场查获用于生产有毒有害减肥食品的原材料2吨、成品10万余片以及制造工具,涉案金额超亿元。

成本低廉的三无减肥糖果 缘何变网红

西布曲明,早年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是副作用大,会造成心率加快、血压增高,严重时可导致中风甚至死亡,2010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中国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一早在10年前就被明令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禁药”何以禁而不止,这些产自家庭黑作坊的“减肥糖果”又是如何变身网红产品迷惑大众的?

该案的主犯王某宇今年只有21岁,在网上代理一些减肥产品尝到甜头后,她萌生了自己生产销售减肥产品的想法。

2020年初,王某宇在河南农村老家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作为掩饰,并购置了生产设备和相关原材料,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开始了违法生产。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侦查大队民警 李璟:同时她又以一个传媒公司为名,组织人员,租用了网红摄影棚,聘请了职业的摄影师、编剧,进行直播带货,拍短视频,给他们涨粉,从而带动销路。

民警介绍,这些减肥糖果的成本相当低廉,通过“网红”主播“包装”后,竟以数百元的价格进行售卖,有时候甚至供不应求。民警查获的涉案产品中,经过检测,每一款均含有违禁药。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侦查大队民警 李璟:这四款就是我们查获的含有西布曲明的有毒有害减肥食品,西布曲明含量比较大的是这两款产品,你看这个包装上面都是出现了一些韩文、日文、英文,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迷惑性特别强,它的生产窝点是非常脏乱差的,而且生产的人员没有资质,也没有正规的配方,是凭感觉手工添加的,这个危害性更大,添加极不均匀,因为西布曲明本身就有危害,如果不均匀,某一颗糖果含量比较大的话,对人造成的危害更大。

“网红”只是营销手段 消费者需擦亮眼睛

除了高大上的包装具有迷惑性,这些犯罪嫌疑人还运用所谓的减肥成功案例夸大产品疗效。

在如此宣传下,其生产的减肥糖果等产品仿佛成了“神药”,深受追捧,民警初步调查全国代理就有60多人。目前,台州路桥警方已对王某宇等15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题为《减肥糖=违禁药?来看这款“网红”三无产品的猫腻》)

    责任编辑:陈绪厚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