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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通报贺金山案:当地“南霸天”把持基层政权30年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2020-12-25 16:35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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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12月25日举行挂牌督办案件第8次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董仚生在发布会上通报了河北贺金山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董仚生通报,1987年至2019年间,贺金山利用职权便利及家族势力影响,先后网罗家族成员、有关公职人员、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为其效力,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通过违规入党、学历造假、篡改年龄等方式,贺金山等多名组织成员违规入职或提拔,向党政单位渗透,在贺金山操控的基层组织和担任县住建部门主要领导权力的影响下,有组织地实施高利放贷、干预改变城区干道规划路线使其组织成员宅院临街获益、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侵吞集体资产、国有财产和他人财物,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被称为当地的“南霸天”。

此外,贺金山利用其先后担任当地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干部等职权便利及家族势力影响,胁迫镇党委改变既定人事安排,先后安排其父亲、妻子、兄弟及亲信等人入选村两委,分别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把持基层政权达30多年,为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垄断、侵吞集体财产提供了便利。该组织通过违规经商开办企业、非法经营,对当地小区供暖、供水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进行妨害公务、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公然藐视行政司法机关执法,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董仚生介绍,案件办理过程中,邯郸市采用异地核查方式,为后期侦办排除干扰,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同步上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93人,其中处级7人。

2020年9月29日,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贺金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二年不等刑期。2020年12月8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董仚生介绍,案件办理过程中,邯郸市采用异地核查方式,为后期侦办排除干扰,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同步上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93人,其中处级7人。

董仚生介绍,该涉黑组织被打掉后,当地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建设,第一时间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调整优化,细化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从源头上杜绝“村霸”和涉黑涉恶等人员进入村“两委”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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