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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确保坚决清缴“黑财”,及时返还合法财产
全国扫黑办12月25日举行挂牌督办案件第8次新闻发布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在发布会上介绍,针对收官阶段,个别地方涉案财产处置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全国扫黑办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研究下发了《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依法处置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督促各地加大处置力度,确保是黑财的坚决清缴、是合法财产的及时返还。
王洪祥介绍,对涉黑恶案件查控的涉案财产,要求各地对违法所得依法追缴、没收;对应当退赔被害人、返还案外人的依法及时退赔或返还;对应用于罚金、没收个人财产等财产刑执行的依法执行、上缴国库;对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指导各地清晰掌握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全部被查控财产认定结果、处置进展等动态情况,一盯到底,逐案确定财产处置任务书、责任人、时间表,逐案形成台账、抓好落实。明确要求各地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将涉案财产全部依法处置到位,做到案结事了。
涉黑恶案件财产依法处置涉及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全链条,王洪祥介绍,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机关全面调取、收集、移送涉案财产的相关证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把关,并在起诉书中就已查控的全部涉案财产逐项提出处理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在判决书中对已移送的全部涉案财产作出处理,在执行环节加强力量统筹,发挥专班优势,强化审执衔接,提升执行到位率。在诉讼全过程都要加强对合法财产的依法保护。对重大复杂案件要求各级扫黑办统筹研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由全国扫黑办会同中央政法机关督导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财产依法处置,要求各省级扫黑办、各地市级扫黑办分别会同本级政法机关督导本地区全部涉黑案件、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财产依法处置,实行一案一表、挂图作战。全国扫黑办把财产处置情况作为三年专项斗争总结考评的重要指标,在专项斗争结束后还要继续紧抓不放,并于2021年上半年进行总结评估,确保财产处置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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