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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社会|解决校园欺凌应重视同伴教育的作用

澎湃新闻记者 马一鸣
2020-12-29 13: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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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校园欺凌事件并不少见,仅在近期就有不少恶性事件发生:11月,广西一位初中女生25秒内被多人轮流掌掴的视频登上新闻;同月,陕西咸阳一名15岁男生遭6人殴打致死后被埋入土坑;10月,广西柳州一位小学生遭同学踢踹并被在衣兜里塞鞭炮……根据中国公安部刑侦局统计,校园霸凌与儿童性侵和网络侵害并列成为三大最常见的儿童侵害类型。

为防止校园欺凌问题的恶化,今年6月全国人大代表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审议会议上提出需完善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程序基础。12月,教育部予以回复,表示将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校园欺凌问题的法律法规规章,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修订。

校园欺凌频频发生,背后原因是什么?什么样的学生会成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老师和家长在校园欺凌中能做什么?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曦影的研究团队得到联合国妇女署“建设和谐性别关系青年领导力项目”支持,在北京郊区的一所国际学校开展了为期两年半的参与式行动研究,并就研究成果撰写《同伴教育、学校社工与青年领导力:预防校园欺凌之行动研究》《同伴群体中力量不对等机制的形成与运作——基于高中校园欺凌的案例研究》等系列论文。

近日,澎湃新闻就以上问题对王曦影进行了专访。王曦影认为,过去理解校园欺凌过多从个体因素出发,忽视了同伴群体的地位分化和权力争夺,妥善处理校园欺凌事件需要充分发挥同伴教育的作用。

澎湃新闻:从学术角度看,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定义有什么区别吗?

王曦影:相较于欺凌,暴力的外涵和内延更广,挪威心理学家奥维斯对于校园欺凌的定义有助于我们对两者进行区分。

奥维斯从1978年开始研究校园欺凌问题,他提出,校园欺凌应该具备四个重要的特点:故意性、权力不对等、伤害性和重复发生性。其中,权力不对等和伤害性是判断一个事件是否属于校园欺凌范畴的关键。

校园暴力有可能双方权力不对等、也可能是权力对等的,然而,校园欺凌一定是权力不对等的。 例如,学校里有两个小孩打架,两人之间如果没有权力不对等的情况,那么这次冲突可能就不存在欺凌,只是单纯的暴力。但是如果我们发现这两个小孩总是打架,其中一个总是挨打,这其中就存在权力不对等的问题,被打的小孩就是在遭受校园欺凌。

澎湃新闻:校园欺凌的发生跟哪些因素比较相关?

王曦影:诱发校园欺凌的原因比较复杂,从个体的角度来看,有国外学者认为欺凌者可能缺乏安全的依恋关系和同理心,并运用欺凌寻求关注。对于被欺凌者来说,虽然我们应当承认,谁都有可能成为被欺凌的对象,但是通常有身体残疾的、性倾向或行为与传统性别观念不一致的、过胖或过瘦的、家庭贫困的、流动留守儿童等孩子更容易遭受欺凌。

孩子们的世界是非常追求整齐划一的,那些与大多数人不同的特质都有可能使一些孩子更容易受到欺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7年的校园欺凌报告指出,在儿童和青少年群体中发生的欺凌有25%与外表、外貌相关,有25%与社会性别问题相关。

澎湃新闻:研究中提到,校园中的地位分化是观察校园欺凌过程机制的起点,学生们如何判断身边同学的地位?

王曦影:其实我们在研究中纳入同伴群体的地位分化的理论,想要强调的是,校园欺凌的研究不仅可以用个体视角解读,也可以用群体视角解读。群体视角指的是一个学校学生群体的地位分层和权力争夺有可能导致校园欺凌的发生。什么样的人最容易爬到群体的上端?群体顶端的同学会运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来维持他们的地位?群体与群体之间会不会发生冲突?如何应对和解决冲突?这些都是我们关心的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还原校园中的同伴群体生态来研究欺凌。校园作为一个社会生态有很多学生,同学之间形成了不同的团体,不同团体间有地位高低之分,团体之间和团体内部有时候也有权力争夺,这都有可能诱发欺凌。

前面也说过,权力不对等是导致欺凌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只有处于上端的群体才有资本、有能力欺凌别人。当地位高的学生认为自己的地位受到了挑战,或者自己的地位需要维护时,也可能开始对同伴进行欺凌。当然这种地位关系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受到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动态变化的。

比如我们的研究中有这样一个案例,讲的是宣传部长没有通过学生会主席的批准提前搞了一个节目,学生会主席因此认为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所以开始对宣传部长进行网络欺凌。在这个案例中,欺凌就是为校园群体上层地位的同学用来维护自己地位的手段。

澎湃新闻:学生是否会判断自己有没有在遭受欺凌?对于开玩笑和欺凌,他们心中是否有比较清晰的界限?

王曦影:如果校园欺凌比较轻微的时候,大多数学生都不是很清楚自己是否在遭受欺凌,有时候,青少年为了自己心里好受一点,甚至倾向于把一些欺凌行为定义成“开玩笑”。我们在论文中就选取了一个例子,有位男生的性别表达不太符合传统性别规范,同学们因此总是嘲笑他,他就会说,“其实他们没有欺凌我,平时都对我挺好的”。

所以说,学生对于什么是欺凌并没有很清晰的认识,大多数人基本上都是凭借本能的判断去定义,并不知道其实欺凌可以通过科学的标准进行衡量。但是,学生们需要知道这个界限在哪里,以及玩笑是怎么升级成欺凌的,因为这种情况在学校中非常常见。

校园中经常发生由过度玩笑造成的欺凌。最常见的例子是起恶意外号,我们要让青少年们明白,如果是侮辱性的“绰号”,当对方觉得不舒服要求你停止,你却仍然继续“开玩笑”,甚至拉着一群人继续叫别人这个绰号,那么这个起外号的玩笑就已经升级为欺凌了。虽然许多学生嘴上在说他们是在开玩笑,但实际上这个“玩笑”已经对他造成了心理伤害,尤其是多次制止无效或者制止后更加变本加厉的,可能会对被欺凌者造成严重的伤害。

在访谈过程中,我们接触到的遭受欺凌的孩子多数对于欺凌都表示无可奈何,“任他们去”,为什么会有这种态度?因为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并不是独立于整个学校系统的,过度玩笑的升级往往不在于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旁观者的不作为甚至煽风点火会加速事件的恶化过程。如果能够发动青少年们做积极的旁观者,当有同学被嘲笑的时候,有人能站出来说“你不要说了,人家已经很难受了”,那么这个过度玩笑上升成欺凌的过程就可能被打断。

澎湃新闻:这就是您在两份研究中所强调的同伴教育的重要性?

王曦影:对,对于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同伴教育可能会发挥出教师、家长或者第三方协助解决更好的效果。如果是老师来教育学生,学生们经常会觉得老师高高在上,但是如果同伴有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就会更容易在同辈群体中获得信服。

国外有一项对比研究过教师和同伴参与对校园欺凌的制止效果,同伴教育明显要好于教师参与。虽然国内并没有开展同伴教育干预和老师对校园欺凌干预进行对比的研究,但我们在自己开展的行动研究中发现,年龄相仿的同伴教育者能在引导小组的时候发挥重要的榜样示范作用。

具体到这所学校,我们首先采取让研究生培训高中生的方式,然后又让优秀的高中同伴教育者去初中部给学弟学妹们开展培训,我们称这一方法为梯级式同伴教育培训,两次培训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当然,这并不是说教师的作用并不重要。对于教师来说,最必要的一点是提高对校园欺凌的重视程度,同时尊重学生的参与能力。以往我们的教育模式经常将学生看作是被动接受知识的个体,但是如果扭转这一思维,每个学生都有可能变成一个积极主动、参与改变的力量,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校氛围,那么校园中的反欺凌行动效果自然会更好。

澎湃新闻:您的研究中有一位受访者,老师意识到了她被欺凌,但是除了让她不要再继续这件事情以外,好像也没有给予额外的帮助。老师和家长其实也是校园生活中的参与者,在校园欺凌问题中他们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王曦影:首先,大多数老师很难发现班级中的欺凌事件,这种情况在高年级中尤其普遍。因为学生会通过隐蔽的形式进行欺凌,常见的有关系欺凌或者网络欺凌。低年级的同学可能会采用叫外号、骂人、打架等直接的言语和肢体欺凌的方式,高年级的同学们会通过隐蔽的形式进行欺凌,常见的有关系欺凌(如排挤、孤立)或者网络欺凌。

其次,受欺凌的学生也很少积极向老师求助,可能是因为之前求助之后并没有明显的效果,也可能是因为学生认为这件事情老师可能解决不了,就不太会主动找老师倾诉。

因此,我们认为需要对老师开展相关的培训。老师们需要了解关于校园欺凌的基本知识,包括如何识别校园欺凌、欺凌发生后如何处理,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的研究中没有与家长直接接触,但是从研究文献中可以总结出一些内容。被欺凌者的家长首先应该做到的是理智战胜情感,因为有时候欺凌是否真实发生也是非常难直接下判断的,很多时候我们发现家长比较常犯的一个错误是,还没搞清楚事实就着急要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与孩子商量这件事他希望如何解决。

欺凌者的家长需要做的是,不要包庇,协助孩子道歉和认错,在冲突处理的过程中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示范。一个校园欺凌事件的解决方式,家长和老师如果参与其中,都需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和感受,力图还原事实真相,然后才能找到比较合适的解决方案。

澎湃新闻:您在北京这所学校进行的参与式研究是通过社工来进行反校园欺凌干预的,这种社工参与校园教育的方式有被推广的可能性吗?推广有没有一些前提条件?

王曦影:我认为是可以的,这种方式效果很好的原因在于社工的身份相对独立,受过青少年团体工作的专业训练,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压力大任务重,不如专业人士做专业的事情。

另外,学校社工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我们现在很多反校园欺凌的活动是按照项目制推进的,培训周期有限,不利于长期推广。相对来说社工有长期性,与项目制相比更容易培养学生的信任感,而且,如果培训过程中遇到后续问题,社工也能及时跟进,提供支持。

我当然希望这种模式可以得到推广,其实国家还是很重视反校园欺凌教育的,但是具体落实到各个学校,推广效果和重视程度还是有差别。我们的模式也许可以提供一个可行的案例供学校、政府、家长和社会来讨论和参考。目前大多数学校并没有学校社工,

这个模式中的社工也可以替换成学校的德育老师、心理咨询老师、关注校园欺凌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等等。无论在学校里是什么身份,只要他们认为这件事很重要,并且愿意推广,其实都可以参考这样的模式,发挥青少年作为同伴教育者的力量,组织一些预防校园欺凌活动,师生共同创建和谐校园。

(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讲师杨梨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吴英燕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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