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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半月内推出14宗租赁宅地,至少提供1.8万套租赁住房
据上海土地市场消息,12月24日,上海挂牌两宗位于浦东新区的租赁住房地块,合计出让面积4.12万平方米,至少提供2481套租赁住房。
这是自12月10日以来,上海市推出的第三批租赁住房用地。此前的12月16日和12月10日,上海市合计挂牌12宗租赁住房地块,可提供至少15569套租赁住房。
图片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
浦东新区张江中区单元41-10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41-02地块,西至41-02地块,北至张衡路。出让面积位12155.3平方米,容积率为2.3,规划建筑面积为27957.19平方米,起始总价为17390.0万元。该地块建成后的租赁住房套数下限为416。
出让文件显示,受让人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地块建筑总量10%的范围内,重点建设物业服务用房、运动场地、养育托管点、文化活动室、生活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设施,并引导设置社区食堂、便利店、洗衣房、共享单车投放点、快递投放柜等经营性服务设施。
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19-07地块东至百合花路,南至望江南路,西至19-08地块,北至19-08地块。出让面积为28911.4平方米,容积率为2.5,规划建筑面积为72278.5平方米,起始总价为35416.0万元。
该地块建成后,租赁住房套数下限为2065,且租赁住房套均建筑面积不大于35平方米。出让人提出,应鼓励围合式布局,应以南北朝向为主,允许布置部分东西朝向住房,同时应保证50%以上居室的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1小时。
出让文件要求,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由受让人建立统一的管理及服务平台,对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租约原则不超过6年。
同时,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房屋租金应不高于市场同类房源租金水平,租金价格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情况适时调整。
出让文件要求,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由受让人建立统一的管理及服务平台,对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租约原则不超过6年。
同时,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房屋租金应不高于市场同类房源租金水平,租金价格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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