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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旺镇政府收走村委会公章5年后,经法院判决已归还
12月22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山旺镇尧山村委会主任辛万利发来的两张图片,图片显示被山旺镇政府收走5年的该村村委会公章已经交回村里,公章保管员是尧山村党支部委员辛太民。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山东尧山村委会公章被镇政府收走5年 两级法院判归还仍没结果》报道显示,山旺镇政府2015年收走尧山村委会公章,2018年至2020年尧山村委会先后与镇政府打了四场官司,在两级法院裁定山旺镇政府交还公章的情况下,仍拒绝执行。12月15日,山旺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关于公章归还事宜正在走法律程序。
山旺镇政府将公章归还尧山村的情况说明,和公章保管人所打的收条。/当事人提供
辛万利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2日,自己收到了寿光市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公章的情况说明。
一张图片显示为山旺镇政府作出的《关于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决尧山村公章事项的情况说明》,内容称收到寿光市法院关于尧山村公章一案判决后,12月16日,尧山村分别召开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尧山村公章使用办法,并选举出村公章保管员对公章进行保管,12月17日,镇政府已将尧山村公章交予村委。
另一张《收到条》的图片显示,村党支部委员辛太民现为村委会公章保管员,已于12月17日收到公章。收条落款处加盖了尧山村的鲜章。
辛太民说,12月16日下午,尧山村在村委会会议室里召开了会议,全票通过自己当选公章保管员。“那天上午,我们党支部杜书记电话联系了村委会主任辛万利,并且告诉了他下午要开会,但是辛万利没有来参加”。
辛万利称,对方电话通知的时间太急了,“上午10点通知下午开会,也没有具体说明开什么会”。他表示,辛太民并非村委会成员,镇政府没有执行法院判决义务。
民政部、公安部印发的《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为防止乱用印章,一般情况下,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印章。
记者 苏衡 编辑 钟莹曈
原标题:《山东山旺镇政府收走村委会公章5年后,经法院判决已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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