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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食物是用来吃的,不是用来炫的
今天(12月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公开。草案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很有关系。比如草案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也就是说,今后如果点太多吃不掉,可能要付一笔额外的费用。
这条规定很有意义,这相当于在每位顾客心里都埋有一个预设:浪费是损害公共利益的。这个价值判断,必然会通过法律规定,在个体认知里被不断强化。
可以类比一下控烟条例。不少地方都出台了公共场合吸烟罚款的规定,但罚款的情况未必普遍,这主要还是因为执法成本的问题,很难实现高密度覆盖。但这些规定仍是有效的,至少在社会文化里,让“公共场合吸烟”变成一种禁忌,道德层面站不住脚了。共识的凝聚,也必然会推动现实行为的改变。
回到餐饮浪费,事实上我们也需要一场文化“转型”。细想一下,餐饮浪费,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我们需要这么多食物,而是因为需要这些过量的食物来承载一些附加意义,比如规格、面子、热情、礼节等等。
钱锺书先生在《围城》里就说:“吃饭有许多社交的功用,例如,联络感情、谈生意经等。”食物丰盛与否,往往成了公务、社交场合的隐藏信息,人们习惯于从这些排场去推测他人的态度、生意的走向等等。
也正因为饭桌承载了过量的信息,饭桌上也就有过量的饭菜。现如今,反食品浪费即将立法,更应该促成社会反思,把附加意义从食物本身剥离出来。从而形成一种新的共识,即相比饭菜不多、点到为止,食品浪费才是最大的“失礼”。
当然,实现这种社会文化上的转变,也可能会面临一些实际的困难。比如在部分自助餐厅,早就有类似规定了,但认真执行的不多。额外收一笔费用,有时难免会产生纠纷。对于餐厅来说,与其和顾客磨叽这个收费,倒不如暗地里提高些价格,把“浪费成本”包括进去。现如今,反食品浪费法可能会在法律层面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收费,也许今后餐厅在收取费用的时候会更理直气壮一点。
这就需要人们真的相信,婚宴简朴并不是家境寒酸,吃顿便饭并不是重视不够,菜量恰好并不是感情生分。这或许是反食品浪费应当达到的目的,即食物在社会生活中传递的符号意义能够回归原始:食物是拿来吃的,不是炫耀性消费的商品。
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总体上让中国人没有食物紧缺之虞。但越是在物质丰盛的时候,越需要重温“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的训诫,涵养出理性、节制的社会文化。千百年来,中国人就是这么一路走来的。
设计 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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