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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高级首长级公务员宣誓拥护基本法
本文图片均来自海外网
海外网12月18日消息,据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新闻公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18日)在政府总部举行公务员宣誓仪式,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见证下,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属首长级薪级表第6点或以上的公务员作出宣誓。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亦有出席宣誓仪式。
公报称,在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杨何蓓茵带领下,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一众高级首长级公务员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特区政府负责。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高级首长级公务员在特区政府担当领导地位,并在制定和落实政策过程中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今天的宣誓仪式意义重大,让他们以庄严的形式公开表达确认、接纳和承诺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特区政府负责,展现特区政府高层官员团结落实‘一国两制’、服务社会的决心,为其他公务员作良好的示范,增强社会对公务员团队的信心。”
根据《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员的一贯责任及承担,也是政府和社会对公务员一贯的期望和要求。公务员职位的受聘人须明确知悉并接纳这些责任。
公务员作出宣誓或签署声明,是对在《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下须背负的责任和期望的公开确认和真切体现,并可更明确地意识到其公职身份所带来的责任、承担和要求,有助进一步保护、巩固和推广公务员队伍要恪守的核心价值,从而确保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
公务员事务局于今年10月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后加入特区政府的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作为聘用条件的一部分。公务员事务局亦会在短期内公布有关要求所有现职公务员签署声明的具体安排。
(原题为《香港特区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等公务员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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