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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离我们还有多远?

澎湃新闻记者 王俊
2020-12-18 15:4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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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友提出的“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全国补办结婚证”等建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近日在民政部门户网站答复称,“在后续工作中,我们会予以参考。”民政部的积极回应也引起了社会对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关注与期待。

那么,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给出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的具体时间表。其中,结婚登记力争2025年底前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实行全国“跨省通办”。

近期,四川、江西、贵州等多个省份已陆续出台文件,部署落实国务院上述《指导意见》。

结婚登记力争2025年底前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实行全国“跨省通办”

上述国务院办公厅成文于今年9月24日的《指导意见》已于9月29日正式发布。

《指导意见》指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支撑,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并发挥作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但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群众异地办事仍面临不少堵点难点问题,“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仍然存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工作目标,《指导意见》明确,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根据《指导意见》所附《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是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8项)。

根据清单,结婚登记“跨省通办”事项的应用场景为“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户籍地限制”,牵头单位为民政部,完成时间为“2020年至2022年10月进行‘省内通办’试点,2022年10月至2024年底进行‘跨省通办’试点,力争2025年底前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实行全国‘跨省通办’”。

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事项的应用场景为“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受户籍地限制”,牵头单位为民政部,完成时间为“在开展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实施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浙江省已在全国率先试点

上述《指导意见》发布之后不久,浙江省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全省通办。

今年9月2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这一批复,10月13日,浙江省民政厅下发《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全省通办。

据《中国社会报》报道,根据国务院有关“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浙江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十条第一款,即放宽《婚姻登记条例》对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户籍所在地的限制。

从10月13日开始,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的内地居民,或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的现役军人,均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多省已陆续部署

事实上,近期四川省、江西省、贵州省等地均已出台文件,部署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

1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6号),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所附《四川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清单》,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是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责任单位均为四川省民政厅。

其中,结婚登记事项的“跨省通办”的完成时间是:2020年至2022年10月进行“省内通办”试点,2022年10月至2024年底进行“跨省通办”试点,力争2025年底前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实行“跨省通办”。离婚登记事项的“跨省通办”的完成时间是:“待民政部统一部署后,逐步推开。”

在四川省之前,11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具体任务,江西省的工作方案指出,“根据国家试点推进情况,推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按照应用场景要求。探索推动结(离)婚登记率先在省内实现申请人所在地办理”,按民政部部署要求时限完成。

    责任编辑:钟煜豪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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