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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深圳杭州济南等地政策,青岛将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
青岛市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拉开帷幕。
据《青岛日报》12月17日报道,12月14日召开的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五大类落户途径,即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按照“继续放宽中心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大幅放宽城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全面放开县域(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思路,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政策。
2014年以来,青岛市户籍制度改革历经两次大的调整,现在执行的是市政府2018年3月制定发布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
上述报道称,目前,青岛市户籍迁入政策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人口增速持续放缓,现有政策无法支撑人口数量持续稳定增长;二是购房落户有面积限制,要求拥有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90平方米以上、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60平方米以上单套商品住宅才能落户,导致存在有房“落不下”问题;三是落户途径存在盲区,部分有落户意愿人员,因无购房、无亲属投靠、单位无集体户等条件限制无落户途径。
报道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此次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公安、发改、人社、教育等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并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公安局借鉴深圳、杭州、济南等地方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修订,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通过本轮户籍制度改革,对有学历、有职称、有技能的人才,实现落户有保障;对城区有稳定居住和就业的人员,实现‘想来可来’;对亲属投靠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应来尽来’;对‘双招双引’项目及有贡献企业落户,实现全程便捷服务。”
根据《2019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末,青岛全市常住总人口949.98万人,增长1.12%。其中,市区常住人口645.20万人,增长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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