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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方面15项具体任务!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这样干→

2020-12-16 16: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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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发布会

●南宁市率先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58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

●4559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

●涌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4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3个;

●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9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45个。

广西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

有12个世居民族和44个其他民族

2019年末少数民族人口2220万人

占总人口38.98%

党的十八大以来

广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保持了“八桂飘香、遍地花开”

的良好态势

形成了各族人民同心守护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特色鲜明的广西经验

12月2日上午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

详细介绍相关工作进程

▲发布会现场

政治教育

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

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美术教师、绘画爱好者义务到易地扶贫搬迁小区“老乡家园”,以苗族打油茶、瑶族晒衣节、侗族庆丰收、壮族竹竿舞等为主题进行壁画创作,绘就民族团结和谐画卷。 吴生斌 石建芳/摄

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以政治教育引领创建工作常态化。

一是加强主题教育

坚持做到“抬头可见、随手可学、处处可感”,不断打牢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采取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6种方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门系统、广大乡村社区全面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主题学习教育。

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使爱我中华种子深深植入各族青少年心中。

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专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

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在全国各类媒体唱响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发行《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丛书》,播发《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宣传片,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理念和共识。

在机关单位和农村(社区)广泛开展感恩教育,吟唱《十颂党恩》《月月歌唱共产党》等歌谣、出版《感恩》宣传板报、开展《奋进》专题讲座,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传承红色基因

瓦氏夫人千里抗倭、冯子材抗击殖民者入侵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百色起义、龙州起义红色革命传统,深深植根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薪火相传。结合广西在党的领导下成立自治区的光辉历史,摄制发行10多部革命传统教育片,传承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八桂儿女坚定不移跟党走的红色基因。

开设《民族团结进步》等专题栏目,挖掘30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励志故事,弘扬黄文秀、梁小霞等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时代精神,在各族干部群众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是改进方式方法

以“七进”为主要形式加强“滴灌式”宣传,探索实践“一进一品牌”宣传教育模式,在各类基层单位针对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经商务工者、基层官兵、居民、农民、信教群众等群体,抓好不同对象和受众的宣传教育,面向全区出版干部、农民、社区居民、青少年版《广西民族团结知识读本》。

搭建“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30多种宣传教育平台,加大在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和商会等新经济组织等领域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实施“国旗工程”,建立1513个国旗工程点(街)。设立“石榴红”56路公交车专线等10多种流动载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实践养成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

近日,桂林市临桂区宛田瑶族乡平水村举办“民族团结感党恩.齐心聚力助脱贫”的瑶乡脱贫故事会。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党员、少数民族代表、脱贫户通过讲、唱、画、舞等方式展示了近年脱贫攻坚的真实故事。 彭胜发 陆韵雅/摄

立足于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文化和法治基础,以实践养成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

一是坚持造福一方群众

把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合力推进,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指示。

目前,全区所有贫困县已脱贫摘帽,所有贫困村已全部达到出列标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都超过了脱贫标准,完全能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

二是坚持守望相助促进“三交”

以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成立逢 10 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推进创造相互交融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10多个服务中心,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树立了南宁市中华中路、凤岭北社区等多个全国先进典型。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区普通话普及率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超过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达到89%。

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全区少数民族与汉族组成的家庭有113.52万多个,由两个少数民族以上组成的家庭达14.3万多个。积极打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品牌,各民族在“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盛会中共享共乐,每年开展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活动1000多场次。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治理

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对自治县立法的规划指导,切实增强自治县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按照“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来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制度形成

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

近日,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仫佬家园”罗城·深圳实验小学,同学们在学习剪纸。近年来,该县各中小学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把仫佬族剪纸等民族“非遗”文化项目引进校园课堂,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廖光福/摄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全区共同开展创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以制度形成保障创建工作常态化。

一是抓好建章立制

自治区先后出台17个重要文件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及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地方性民族法规9件、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9件,颁布《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

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自治区、市、县三级全面运用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评指挥棒,层层落实创建工作主体责任。

二是形成创建合力

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委共同负责创建工作。各市县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落实经费保障。自治区民宗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四部门共同制定创建工作联合会商办法。广西民族大学成立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并获批全国第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千”工程、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百点工程”。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41个。5个设区市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自治区和14个设区市深入搭建创建工作交流平台,形成“互观互检”机制化。

三是领域系统共创共建

在党校系统,市级党校带县(市、区)党校、县(市、区)党校带乡镇(街道)党校创建;在税务、司法、政法、林业等系统,机关带基层带直属单位创建;在国资委系统,大企业带小企业创建。各行业各领域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确保创建过程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群众评判,创建成果群众共享。

11月1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同练瑶族乡举办第二届农民丰收节暨盘王节,各方宾客与瑶族同胞一起共享丰收喜悦和民族文化盛宴。该乡2018年已经实现全乡所有贫困村脱贫。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记者 谌贻照/摄

发布会答记者问(摘选)

问:请问广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简称中央65号文件。为抓好65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01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简称自治区23号文件,明确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其中,在总体目标上,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持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在工作任务上,结合广西实际,明确了五大方面15项具体任务,9个牵头单位,67个责任单位。主要有三大任务: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就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式等。二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是推进创造相互交融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等。三是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就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等。这些任务,涉及方面广、领域多,群众性强,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请问广西将如何分类指导和开展“七进”工作?

答: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性强,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广西将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情况各不相同,广西将分类指导,找准结合点,防止一刀切。党政机关要做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表率,在尽职履职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企业要广泛吸纳各民族员工就业,团结各族员工致力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履行好社会责任;社区要着力构建嵌入式的社区环境,让各族居民安居乐业;乡镇要顺应城镇化发展,将民族团结进步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中;学校要把民族团结作为重要课程,确保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连队和驻地所在地方要弘扬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全面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四进”活动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广西将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实效,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有侧重地选择内容,差异化设置话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创新传播载体,不断推动宣传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信教群众等群体,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和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加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标准化、多样化、特色化建设,不断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体系。

问: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央65号文件和自治区23号文件,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6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牢固树立 “三个离不开” 思想,不断增强 “五个认同”,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最高利益、神圣职责。二是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既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也要正视共性、增进一体,尊重民族差异而不强化差异,保持民族特性而不强化特性。三是坚持以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强调各民族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共同性,把各族群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努力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充分展现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中国价值。四是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定不移用法律来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来自哪个地区,都要一视同仁、依法处理。对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依法坚决打击。五是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深入发掘各民族团结奋斗、守望相助等 “一起走过”的历史经验,生动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共生共享等 “一起生活” 的现实经历,广泛宣传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愿景,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心灵共鸣。六是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共同责任,推动党政主导、共建共享,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问:据了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一个重要指标,那么,广西是如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的?

答:发展进步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广西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财政支持力度。“十三五”以来,中央共下达广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4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安排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亿元,倾斜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安排给54个贫困县(其中41个是少数民族聚居县),2016-2019年每年投入到54个贫困县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比例分别为73%、75%、77%、80%。多次组织实施边境地区和“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重点解决各族群众住房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二是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53.26亿元,扶持8个边境县(市、区)打造1至2个兴边富民行动示范点,在边境线0至20公里范围内的44个乡镇建设44个民族团结进步屯。8个边境县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硬化路,所有建制村均已实现通客车,光纤网络通达边境地区全部行政村,4G网络在边境地区乡镇、行政村全覆盖。三是紧扣民生抓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坚持把就业当做民生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保持在3.5%以下。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实施教育振兴行动、八大重点工程、“双千计划”以及“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累计投入资金1056亿元,形成了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成为第一个通过国家“两基”验收的自治区。大力发展医疗卫生和体育事业,成为非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中最先实现全覆盖的5个省区之一。深入推进“西部体育强区”建设,成功入选全国首个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体育强区的试点省区。广西通过以上措施,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

问:请问广西如何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

答:根据自治区23号文件和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下一步,在全区各地各部门共创共建工作中,自治区将从五个方面加强创建业务指导。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和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巡视巡察的重点事项,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的重要方面,纳入财政预算,做好长远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抓好落地见效。自治区、市、县三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委共同负责创建工作,形成强大合力。二是切实加强示范建设。深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市创建工作,坚持将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连队、宗教活动场所等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推动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三是切实加强创建工作载体和形式创新。办好民族联谊活动和民族节庆主题活动,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创建载体,加强全媒体产品生产,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大力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五是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主动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做法,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维护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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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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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五大方面15项具体任务!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这样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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