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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披露洞庭湖“湖霸”案:涉案者腐蚀拉拢61名党政干部
中新网长沙12月16日消息,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当日对外披露了全省办理的四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有关情况。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益阳市夏顺安等人涉黑组织案中,夏顺安通过拉票等方式成为省、市人大代表,腐蚀、拉拢益阳市党政干部61人,其中“保护伞”21人,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庇护和帮助。
据益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道安介绍,夏顺安涉黑组织为非法获利,独占位于南洞庭湖腹地的下塞湖内的国家自然资源,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当地群众,侵蚀基层政权,严重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夏顺安强行将下塞湖及周边数万亩湖洲围起来,安排团伙成员巡湖,不准周边群众进入,有组织对到下塞湖及附近水域的群众进行殴打、恐吓等。涉及有组织违法犯罪案件40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行贿罪等8个罪名。
为维持团伙的生存和发展,夏顺安团伙非法修建矮围,把下塞湖据为己有。同时通过骗取贷款诈骗国家专项资金、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3584万元。
依仗省、市人大代表身份,夏顺安打着“民意”的幌子,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将其团伙成员安排到漉湖芦苇场各管区担任干部,对不听招呼的党政班子成员,利用其在沅江市委、市政府的人脉关系进行打压,以达到把持、控制漉湖芦苇场基层政权的目的。2000年以来,在夏顺安手下做过事的基层干部达38人。
2019年11月25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夏顺安等11名涉黑组织成员一审宣判。这是庭审现场。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资料图
2019年11月25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夏顺安等11名涉黑组织成员一审宣判。对夏顺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年至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19年12月2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依法严惩洞庭湖‘湖霸’,优化了社会生态,保护了自然生态,修复了政治生态。”黄道安表示,通过依法办理夏顺安案,当地全面彻底拆除下塞湖矮围,让近3万亩湖洲全面回归洞庭湖,并严格湿地管理,修复湿地生态。目前,洞庭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空气质量优良率超过90%,真正做到保护一湖碧水,守护一方净土。此外,纪委监委通过严查“关系网”“保护伞”,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原题为:《湖南披露洞庭湖“湖霸”案:涉案者腐蚀拉拢61名党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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