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杨光毅犯强奸罪再审一案今开庭审理,检方建议判处其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杨光毅强奸案(即“百香果女童”杨晓燕被奸杀案)于12月15日上午在灵山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杨晓燕的舅舅陈天传处获悉,庭审从9时持续到近12时结束,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庭审进行中,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因“受不了”中途离场,目前已稍稍恢复。
申诉人陈礼言的委托代理律师、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称,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对今天的庭审情况表示满意。庭审充分给予各方发表意见的机会,也充分保障了杨光毅的权利。侯士朝称,申诉人的代理人、检方都建议法庭对杨光毅宣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庭审期间,陈礼言因为情绪激动,经合议庭同意,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中途退庭。
侯士朝介绍,庭审主要围绕罪名、罪数、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自首是否可以从轻、有没有必要精神病鉴定等问题展开,他们认为庭审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各方的权利,尤其是发言时间给得很充分。
据侯士朝介绍:在庭审过程中,尽管杨光毅称不辩护,但法庭还是给予了其辩护人充分的辩护时间;杨光毅在最后供述的时候有个比划枪毙自己的动作,表示希望判自己死刑。
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依法开庭审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庭审过程中,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发表意见。杨光毅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杨光毅做了最后陈述。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10月4日,年仅10岁的杨晓燕卖完百香果回家途中,被杨光毅强行抱起扛上山,行凶过程中,刺伤杨晓燕双眼和颈部,拿走杨晓燕买百香果挣的32元并强奸女童,将女童浸泡水中、抛弃于山野。两日后,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当日,灵山县公安局通报,杨光毅被抓获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根据其供述查找到杨晓燕的遗体。
2019年7月12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控辩能力,请求减刑。
2020年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杨晓燕家属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广西高院再审。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