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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9个月,疫情期间放松的跨境融资政策调回至“中性”
一项疫情期间放松的跨境融资政策调回中性。时隔9个月,央行、外汇局将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回至1。
12月11日,央行网站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央行称,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也就是说,本次调整将企业借债空间从原来净资产的2.5倍重新调整至2倍。
“这意味着企业能够从境外借入的跨境资金的上限变少,在人民币升值、美元走低的背景下,监管部门此举应该是不希望境外资金过多涌入境内,防范外债规模过快上升。”一位国有大行国际部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3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中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是为便利境内企业借用境外资金,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而制定的一项融资便利化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净资产情况借用境外资金,外币资金也可以兑换为人民币使用,为中资企业融资提供了一条新渠道。这一政策2015年在上海自贸区落地,随后逐步复制推广到全国。
按照目前执行的《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此次调整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有关,参数初始值为1,数值越大,意味着可通过跨境融资的余额上限就越高,具体计算公式为: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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