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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建设】赞!纳溪法院多元解纷持续发力!

2020-12-10 13: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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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口土地流转纠纷

“李子”事件后

纳溪法院丰乐法庭上了热搜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

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也成了法庭“宝藏”

“合”力在乡村大地落地生根

犹如山谷里的风车呼呼运转

春播、夏长、秋收、冬藏

永不散场

01

相邻便道不“通” 多元调解开“路”

胡某

法官,我承包田的再生稻收割后,路被马某堵了。我多次向派出所、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经多次调解,他都不让步,谷子快烂在田坎上了!

为方便出行,我在我的承包地上用石头修建了一条小道连接乡道。以前都好说,我也准胡某通行。但今年8月,我承包地上一窝竹子枯死,我怀疑系胡某所为,他不承认,还与我吵架。既然是这样,这条路是我私人修的,我便砍了一些竹子和树木堆放在小路上,就是不准胡某通行。

马某

现场

法庭认为,若遵循正常程序指导老人起草诉状、收集证据,法院审查立案后再处理,不能有效解决其燃眉之急。为及时解决问题,遂邀请丰乐镇司法所、群工办安排工作人员到纠纷发生现场,一起进行诉前调解。

胡某的承包田与马某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相邻,双方形成相邻关系。胡某原通行的道路离乡道较远,且有较高的陡坡,不方便使用鸡公车。《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大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相邻关系原则,互相理解、包容,用合法、理智的方式处理纠纷。

马某终于解开心结,放下恩怨,主动移除了道路中设置的竹木,停止和排除了对胡某正当通行的妨害,堆积在田坎上的几百斤再生稻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02

再婚儿媳另起炉灶 年迈公公要求补偿

我大儿子在1999年意外身亡后,儿媳不久便与邻村的姚某再婚。我将自己的柴山和承包地无偿交与他们使用,还同意他们在我修建的房屋中居住,他们该不该赡养我?现在我要求返还柴山和承包地,补偿这些年的房屋使用费、柴山与承包地使用费共计12000元。

我们和老人共同生活了多年,2014年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他才到他小儿子家与其小儿子共同生活。这么多年,我们也是尽心尽力地照顾了他的,现在他要求的费用也太高了......

调解现场:老人声声质问,儿媳委屈应答。

法庭今天组织你们在村委会办公室进行调解,并邀请了村社干部参与调解,就是考虑到你们有共同生活多年的情分,希望你们珍惜这份难得的亲情,遵照法理,妥善处理纠纷。现在由法官和村社干部分别给大家做调解工作......

最终,儿媳和姚某同意补偿原告6000元,当即履行完毕后,老人申请撤回了起诉。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两起纠纷是邻里、家庭之间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摩擦,纠纷虽小,却是建设文明乡风和美好乡村过程中未经合理疏导造成矛盾升级的缩影。丰乐法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在诉讼机制中的各自优势,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为群众提供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从而取得“1+1﹥2”的效果。

稿件:周莉 吴晓华

原标题:《【“一站式”建设】赞!纳溪法院多元解纷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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