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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回应“获刑男子23年后任总工程师”:依规留用调任
针对网传文章《山东枣庄一男子曾因非法拘禁获刑23年后升任总工程师》,12月10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委宣传部官方公众号“幸福微市中”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核查,1995年倪大千曾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前述通报称,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为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除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缓刑的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术工作。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该通报称,在缓刑考验期间,倪大千在淡水养殖试验场工作,缓刑期满后考核合格被作为正式人员继续留用。2013年3月,倪大千任周村水库管理处主任;2018年3月,平级调整任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2019年2月免去职务,参与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协调地方关系等工作。
上游新闻12月9日报道,有网友反映称,1995年,时任枣庄市市中区淡水养殖试验场助理工程师的倪大千因犯非法拘禁罪获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此后倪大千升任周村水库管理处主任,2018年又升任至枣庄市市中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
前述报道称,12月8日,记者从枣庄市市中区城乡水务局证实,倪大千此前确为枣庄市市中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但是近日其职务已进行了调整。据了解,1965年出生的倪大千是枣庄市中区人,今年已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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