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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慧案牵出18名行贿律师,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不能坍塌

2020-12-09 21: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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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红星评论 ,作者龙之朱

红星评论

观点有趣、行文至软、理性有力

当不良律师成为腐败“催化剂”,与法官形成腐败“默契”、分成“行规”,联手作案,必然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涉嫌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已于12月4日落槌宣判。这名昔日“最富法官”一审获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一审判决书显示,向张家慧行贿者共37人,其中有18人为律师,行贿金额不等,低则10万元,高则达650万元。张家慧在直接或间接收受贿赂后,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或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行贿方观点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一个张家慧牵出18名律师,令人惊愕。若非一审判决书详细罗列张家慧受贿的犯罪事实,人们很难知道,她竟如此肆无忌惮地接受请托、收受贿赂,明里暗里地干预司法。如果金钱能够如此轻松干预判案,那么在律师,以及律师背后的关系人与法官的合谋之下,法律的天平必然偏向利益、偏向腐败。

↑张家慧(资料图)

很难想象,像张家慧这样已经官至省高院副院长的位置,为什么还会深陷利益的泥潭,常态化地接受律师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围猎?已知的是,因为有了张家慧这名关键人物的干预,不少案件判决结果被影响。或许,在张家慧等人眼中,法条,不过是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据一审判决书披露,2017年至2018年期间,张家慧接受律师张阜请托,为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恒大海南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等案件提供帮助,先后向5名承办法官打招呼,要求关照相关请托人一方。如此公然影响审判,可谓闻所未闻,也让公众不寒而栗。

这一司法腐败事件也隐约折射出当地法治生态方面的问题。这从十余名律师行贿之举也可见一斑。作为案件代理人,律师尽可能多地寻求被代理人的利益,是职责所在,但任何代理行为都应依法行事,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如果知法犯法,甚至心甘情愿为腐败法官充当皮条客,那么这种行为已然超出一名律师行为的边界,具备了谋求不当利益、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故意等要件,已经涉嫌违反刑法,构成了行贿罪。

此外,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这些律师的做法也属于“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依法惩处。

律师行贿法官,或者充当行贿法官的中间人、掮客,从律师一方看,围猎法官并打赢官司,无疑会极大提高律师本人乃至律所的声誉,并获得更多案源;而从法官一方看,律师的居中操弄则为自己的权力找到寻租的途径。当不良律师成为腐败“催化剂”,与法官形成腐败“默契”、分成“行规”,联手作案,必然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将不复存在。

抚慰人心的是,随着张家慧的落马,其曾操控的相关案件也已分别再审,此前的判决均已被撤销。张家慧从被举报到被调查,从被双开到移交司法,也说明风光可享受一时,但法律从来不会纵容违法犯罪。张家慧案也给所有司法干部敲响了警钟,不藐视法律,不侥幸腐败,不论什么职位,违法违纪终将害人害己。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龙之朱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张家慧案牵出18名行贿律师,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不能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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