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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段沙湿地捕了55只野鸭去卖,两男子因涉非法狩猎罪被抓
琵嘴鸭、绿翅鸭、绿头鸭等55只“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被抓捕后进行贩卖,警方及时拦截查处,并将其放生。
日前,上海边防港航公安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上海边防港航公安在侦办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了解到位于浦东新区三甲港有一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上货点”,此处有人长期运输野生动物。
获悉该情况后,警方随即开展侦查,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作案手段等情况后,于2020年12月2日17时许,在 S4金沪高速庄胡公路将犯罪嫌疑人顾某抓获,在其驾驶的面包车内当场查获33只野鸭。
被抓捕的野鸭被放归自然。本文图片均来自 上海边防港航公安
随后,民警继续开展抓捕工作,于当晚23时许,在浦东新区一养殖场抓获交易人陈某,并在其承包的鱼塘内查获野鸭22只。
经鉴定,缴获的55只野鸭中包括:琵嘴鸭、绿翅鸭、绿头鸭、玫元嘴鸭、赤膀鸭、针尾鸭、红头浅鸭、赤颈鸭8个品种。
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上述野鸭都属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查,顾某在浦东新区九段沙湿地保护区非法捕获野鸭销售获利。为掩人耳目、逃避打击,顾某选择三甲港一处为“上货点”,每次作案时,顾某驾船到九段沙水域接货后,返回“上货点”将野鸭通过面包车内运输出去销售获利。
被抓捕的野鸭被放归自然。本文图均来源:上海边防港航公安
到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顾某交代,12月2日,其在九段沙保护区(禁猎区)非法狩猎55只野鸭后,以人民币3300元的价格,将22只野鸭非法出售给犯罪嫌疑人陈某,随后将剩余的33只野鸭准备销售至浙江杭州。
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12月4日,警方会同林业部门、九段沙管理署工作人员一起将野鸭放生,重归大自然怀抱。
警方提醒,九段沙湿地保护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稀缺的动植物及其湿地环境,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动植物资源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野鸭属于保护动物,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为防止破坏生态资源,野鸭被明令禁止带出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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