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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果洛州交警支队原政委王书营等8人违法违纪问题
12月4日,微信公众号“果洛纪检监察”发布《关于对王书营、李占宏等人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引导全州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认真履职,现就州纪委监委查处的果洛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政委王书营,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李占宏等人严重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王书营、李占宏二人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王书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任果洛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背离初心使命,不讲政治规矩,目无党纪国法。违反组织纪律,拒不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不上会、不研究,以个人决策取代民主决策,搞“一言堂”独断专行;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企业盈利活动,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组织公款旅游,受人请托、收受钱款,套取公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制证出证,不经招投标程序,擅自决定投资项目,擅自转移公安交管部门行政职权,乱摊派、乱收费,伪造相关文件,指使他人注册独资企业,利用该企业从中违法收费。以上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人民警察、国家公职人员形象,并涉嫌职务犯罪。
李占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任果洛州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副支队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私营企业经营活动,受人请托,违规给他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收受钱款;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监管缺位,管理松散,导致驾考工作中考试舞弊、重复收费、任意停考、群体性上访事件频发,且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反而参与其中,协助单位领导非法获取不正当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并涉嫌职务犯罪。
经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请2020年11月12日州委第71次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占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该二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二)果洛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仁欠多杰等六人违纪违法问题。
仁欠多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政治纪律,丧失党性原则,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始终心存侥幸,不交代、不承认,且隐瞒事实真相,在组织谈话期间态度恶劣,避重就轻、规避问题,不听劝、不悔改,意图逃避党纪国法责任的追究,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其在任果洛州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人请托、收受钱款,违规参与私营企业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接受宴请,出入娱乐场所;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工作职责,对驾驶员档案完整性、真实性及驾驶员受理系统缺乏监管、随意交由他人使用,违规办理驾照;违规向私营企业出售警车,放任私营企业长期非法使用。
郭跃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违规设立“小金库”,由交警支队列收列支,违规用于单位内部发放奖金、人员补助、公款旅游、办公耗材、公务接待等支出,负有直接责任,违规报销领取津补贴;在单位财务管理中,不正确履行财务岗位工作职责,套取单位资金,安排内部财务人员设立个人账户,隐匿、截留应入账目资金,对单位主要领导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单位资金,不仅不向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且违规予以审批审核;未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将单位固定资产应入而未入账;其行为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王晓东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负责果洛州交警支队车管所驾考中心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部门领导岗位职责,在驾驶员考试管理工作中,未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驾考工作,监督不力、监管缺位,档案资料缺失、管理混乱,致使各类违纪违规违法现象频发;其行为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益希卓玛、索青智华两名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工作中不坚持原则,违规办理驾驶证,对驾考人员档案管理不认真、不负责,将个人考试系统登录密码和用户名及电子秘钥随意交由他人使用,导致驾考中心管理混乱、档案不规范;其行为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曹立新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被临聘为果洛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负责支队科技信息科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差旅费;违反工作纪律,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持伪造文件,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私营企业,为王书营利用该公司名义非法收费提供便利,在社会中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经2020年11月10日十二届州纪委第三十三次常委会、州监委第二十三次委务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仁欠多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给予郭跃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给予王晓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其已退休,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不再给予其政务处分;给予益希卓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索青智华同志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曹立新同志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降为管理十级)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原因剖析
王书营、李占宏等人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关键在于不讲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丧失党性原则,擅权妄为,丢失初心,对交警支队的政治文化、政治生态造成严重损害,严重影响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窗口”服务部门社会形象。充分暴露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高,“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不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监管存在盲区漏洞,部分党员民警工作中制度执行不坚决、不彻底、搞变通,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
(一)缺乏规矩意识,理想信念丧失。王书营、李占宏一步步偏离正道、走向深渊,放弃党性原则、理想信念丧失,擅权妄为,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不清醒、组织上失规、廉政上溃堤,导致严重违纪违法。
(二)缺乏大局意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王书营、李占宏等人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出,充分暴露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站位不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抓的不严、不实、不细,在坚定“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上自觉性不强,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党员民警未正确履行审核把关义务及职责,工作失职失责。
(三)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州公安局党委对交警支队检查督导工作开展不经常、不深入、不及时,内部监管流于形式,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监督管理薄弱是导致王书营、李占宏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的重要原因。交警支队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财务制度在实际执行中,监管缺位混乱,制度执行形同虚设,一纸空文,执行不力。
(四)工作原则性不强,职责权限不明确。交警支队班子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内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未经常性开展党员民警党性教育,单位内部权责不明确,未理清交警支队自身岗位职责同社会企业服务之间的关系,要求不严,违背工作原则,在驾考工作中违规制证办证,违规收取考试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
三、警示教育
上述案例中,个别公安民警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执法犯法,借执法之名,行谋私利之实,无视党纪国法,背离初心使命,抛弃党性原则,政治上脱变、经济上贪婪,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果洛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生态造成了严重损害。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戒,尚检戒奢,时刻绷紧纪法之弦,以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标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保持和发扬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高尚品格;全州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维护好党员领导干部这片“森林”作为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同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举一反三,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炼,严厉整治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全州公安机关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治活动为契机,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要求,深刻检视自身问题、敢于查究自身问题、严肃整改自身问题,进一步,筑牢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坚守理想信念高线,严守党纪国法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案为镜,把警示教育中反面教材当成醒脑良药,把对党忠诚、信仰和要求坚定体现到履职尽责之中,用实际行动书写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实践“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续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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