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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而不能倒”银行评估标准落地,后续将制定附加监管方案

澎湃新闻记者 陈月石
2020-12-03 19:0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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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银行大而不能倒成为中国的系统性重要银行,正式有了评估办法。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识别机制,央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12月3日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所谓系统重要性是指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

《评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评估范围、评估流程和工作分工,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在具体评估时,将向参评银行发送数据报送模板和数据填报说明,收集参评银行数据并开展评估。

具体的评估流程是:首先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得分达到100分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然后再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由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去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就《评估办法》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据悉,在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27家银行的意见建议,多数意见和建议已合理采纳吸收。

其中,鉴于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国内银行规模体量大、跨区域、跨行业的情况比较多,建议扩大系统重要性银行数量的意见被采纳。

最新发布的《评估办法》中,将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阈值从300分下调至100分,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数量将会扩大。

此外,由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采纳了优化分组设置的意见,将4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单独分在一组。

为避免增加银行的信息披露负担,《评估办法》删除入选后“一个月内”披露评估指标的时限要求,允许系统重要性银行结合自身信息披露日程,公开披露上一会计年度各项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同时,针对实施附加监管要求时设置合理的过渡期或分阶段达标安排的建议,也被采纳。

央行、银保监会表示,在后续制定和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方案时,将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形势、银行资本充足状况和服务实体经济等因素,设置合理的过渡期或分阶段达标安排。

从反馈看,银行们的三条建议没有被采纳。

一是建议降低规模类指标权重,对单项指标得分设置上限,避免部分银行单项指标得分过高。

监管部门未采纳的理由是,《评估办法》参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框架,四大类指标权重均为25%,今后如确有必要,可以适当调整。在指标选取时,已充分考虑评估指标对各家银行的适用性,从数据测算情况看,未出现个别银行单项指标得分明显偏高的情况,设置单项指标得分上限的必要性不强。

将“衍生产品”指标修改为“双边清算的衍生产品”的建议同样未被采纳,理由则是,我国衍生产品市场起步较晚,银行从事衍生产品的经验尚不丰富,暂时保持“衍生产品”指标不变。今后如确有必要,再区分双边清算与集中清算的衍生产品。

将“非银行附属金融机构资产”指标修改为“非银行附属机构牌照数量”或者“非银行附属机构管理的资产”的建议同样未被监管部门采纳,理由则是,其数据可比性不强。

答记者问中还剧透了下一步将落地的后续监管措施。

相关负责人表示,《评估办法》发布后,央行将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拟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还将建立早期纠正机制,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降低复杂性和系统性风险,建立健全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在制定和实施附加监管要求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形势、银行资本补充需求和服务实体经济等因素,合理安排出台时机。针对不同组别和类型的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经营特点和系统性风险表现,分类施策,匹配差异化的附加监管实施方案,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安排,确保政策影响中性,稳妥有序实施。”两部门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郑景昕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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