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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丢垃圾最高罚50万!这份“指引”让你避“坑”!

2020-12-02 20: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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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垃圾分类

你身边的变化感觉到了吗

红外感应式智能垃圾房

“消失”的果皮箱

垃圾分类红黑榜

香洲首家垃圾分类体验馆免费开放

......

这一年

我们听到了很多关于垃圾分类的

“新名词”“黑科技”

也从一点点的从细节中

感受生活的变化

2016年1月1日,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正式实施,

该条例建立了垃圾分类的框架。

为切实推动珠海市垃圾分类工作,

珠海市也正式出台了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特区条例》),

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为了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在《特区条例》正式出台后,

迅速印发了《垃圾分类执法指引》,

明确了执法操作流程。

惩罚不是目的,正确分类最重要!

快来看看吧,

垃圾分类针对商家、个人等方面

有哪些重点需记牢?

↓↓↓

餐饮服务单位违反规定

或将被罚1000-5000元

据了解,

2021年6月1日《特区条例》正式实施后,

餐饮服务单位,

不能主动向消费者

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

拿到外卖如果没有看到餐具,

不要急着投诉店家,

看下自己有没有点餐具,

如果没有,

就用家里的餐具,

尽量不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如果餐饮服务单位违反规定的且不按期改正的,

将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说到这里,

大家更关心的就是餐饮业的厨余垃圾

将何去何从!

# 餐饮业的厨余垃圾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市餐厨垃圾委托珠海市海宜洁源公司清运,进入垃圾处理终端,因此,除了镇街安排的开展餐厨垃圾接驳运输的企业,只有珠海市海宜洁源公司才是合法运输企业。餐饮单位一定要认准,如果交给没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可被处以5000-30000元罚款,万不可大意。

个人违反规定

或将被罚100-500元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在面对垃圾分类时候,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生活垃圾,

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

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可回收物投放前应当保持清洁干燥,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投放点,也可以交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时应当尽可能保持物品的完整状态,已破碎物品应当包裹严实后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投放点。

(三)家庭厨余垃圾投放前应当沥干水分、去除纸巾等杂物,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当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指定投放点。

(四)其他垃圾应当按照要求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投放点。

如果个人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

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

对拒不听从劝阻的,

将被处100-500元罚款。

除此之外

大件垃圾

及年花年桔、花卉绿植等

个人又要如何处理?

#大件垃圾

大件垃圾怎么丢?

找香洲易丢丢

废旧家具等大件生活垃圾应当在香洲易丢丢平台预约后,等待收集单位上门收集。

如果家里实在放不下,暂时放在小区内指定的场所。决不能将大件生活垃圾放置在一般生活垃圾投放点或者随意丢弃在街边等其他公共区域。

违反规定处理大件垃圾且不按期改正的,个人将面临100-500元的罚款。

#年花年桔及花卉绿植

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按照区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投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点;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应当按照盆、植物和泥等进行分离后分类投放。不按规定投放的,个人将面临100-500元的罚款。

企业、单位违反规定

或将面临巨额罚款5万-50万元

企业、单位所面临的生活垃圾分类,

与个人要求相差不多,

比如企业、单位

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未将大件生活垃圾交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或者收集单位上门收集;

或者随意丢弃至街边等公共区域

.......

企业、单位将面临巨额罚款5万-50万!

针对以上常见的情况,

如果您发现餐饮商家、个人、企业、单位等

不按规范投放垃圾的行为,

请及时拨打12345

或者通过“珠海城市管家”平台投诉。

垃圾分类

不是某一个人的责任

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义务

希望大家都能从我做起

一起创建美丽珠海!

来源: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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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乱丢垃圾最高罚50万!这份“指引”让你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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