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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韬志略|日澳欲签《互惠准入协定》,离军事同盟还有多远?
热点新闻:近期,日本和澳大利亚宣布就签署《互惠准入协定》基本达成一致,这是日本自1960年签署《驻日美军地位协定》后的首份允许外国在其领土上军事存在的协定,也使得澳大利亚成为世界上第二个仅次于美国与日本有共同防务的国家。
点评:日本和澳大利亚是美国的两大传统盟国,分别被称作美国的“南北双锚”。随着近年来亚太安全形势的变化和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与日俱增,日澳在军事合作中的共同利益点越来越多,合作机制和指挥一体化程度都在不断提高,已经超越一般意义的双边合作与交流,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密切合作阶段,并向着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准盟国”安全关系方向迈进。
日澳战舰在南海举行联合演习。
日澳防务合作关系不断升温
日澳强化防务合作关系的意愿由来已久。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澳就开始建立双边协商合作制度,双方陆续达成了一系列规范双边安全合作的声明与协议。2007年3月,两国发表了《日澳安全保障联合宣言》,成为日本战后与美国以外的国家签署的首个防务合作文件,并由此确立了外长和防长的“2+2”定期会晤,使得双方军事合作机制化。2008年12月,日澳又签署了《军事防卫合作协议》,强调要继续扩大双方在地区多边安全合作框架下的合作,展开双方军队人员的交流、舰队访问及训练等防务合作,这些都为后来日澳防务合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日澳通过构建一系列协议框架,自上而下推动了双边军事合作向纵深和多层面发展。两国逐渐加强了在军事演习和训练、情报交换、应对裁军、武器扩散等传统威胁,以及反恐、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威胁,特别是军贸领域,已逐渐成为日澳双方合作的重点。日本拥有先进的国防工业技术,但由于长期受“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限制,外销有限,为此,日本政府急于拓宽武器出口市场,将军事技术及武器装备转让作为深化两国军事关系的突破口,实现优势互补,而澳大利亚则对日本先进军事工业技术有极大需求,将引进日本军工技术视为获得先进国防科技、提升国防实力的契机。
2014年4月,日澳两国政府制定了国防装备与技术合作框架,签署《防卫装备及技术转让政府间协定》,明确了双方在军事技术合作方面的具体事宜,并成立日澳防卫装备和技术转移联合委员会,负责商讨决定属于防卫装备和技术转移的相关项目。这是日本继美国、英国之后的第三个“防卫装备”合作项目,也是日本战后首次对外出口尖端军工技术,成为日澳防卫装备联合开发的开端,为未来两国开展防务合作制定了规范。2017年1月,两国又签署了日本自卫队和澳军进行物资和劳务相互融通的《物资劳务相互提供协定》修改版,更是进一步扩大了防务合作的范围。
今年以来,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各国交往深受影响,但日澳防务合作关系仍然保持不断升温的趋势。10月29日,日本防卫大臣岸信夫与澳大利亚国防部长琳达·雷诺兹在东京举行会谈,双方就空中加油试验、无人机联合研发、航天和网络领域合作、军事人员交流等方面达成一致,并在日本自卫队向澳军方提供“武器等防护”问题上达成原则性共识。
此次两国签署《互惠准入协定》,将进一步确定两国部队互访、联合演习的行政和法律程序,使得双方武装力量可以共同训练为目的进入对方国家而不需要审查,同时也将大大简化两国军队在国内举行军事演习的政府审批手续,使得两国共同训练的军种,也将从目前的海上、空中力量进一步向陆上部队拓展,实现全军种的防务合作,同时携带用于训练的武器和车辆等装备的手续也变得简单,这些都将大大推进日澳两国军事“一体化”进程。
近年来,两国双边或参加多边演习的频率大幅提高。
推动“四国合作机制”深入发展
日澳是美日澳印“四国合作机制”的成员国,同时也都是美国的重要盟国,无论是日本的《防卫白皮书》,还是澳大利亚的《国防白皮书》,都将对美关系作为本国对外政策中最重要的双边关系,都与后者缔结了安全联合保障与军事条约。而从当前日澳军事合作关系的形成过程和盟约模式来看,美国因素也无处不在,无论是在军事交流对话、联合军事演习、情报共享协作等方面,都折射出浓重的美国色彩和难以抹去的美国影子。
此次日澳达成签署《互惠准入协定》意向,也是受到美国“印太战略”深化的影响。日本一直在寻求通过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来补充其地区防御,特别是在西南方向的防御。日本认为,未来20年美国将继续在全球保持绝对的军事优势,所推动的“印太”战略将有利于其实现“动态防卫力量”的建设,因此积极配合美军“印太”战略的实施。而澳大利亚也一直将美国作为其国家安全的基石和最重要的长期战略盟友,把追随美国和与美开展军事合作置于首位。因此,两国还将继续会在美国“印太”战略的框架下,加强对其全球战略部署的配合。
此外,随着近年来美日澳印“四国合作机制”的不断深化,日澳也在积极推动该机制的具体落实,探索由四国共同塑造“印太”地区“新秩序”。例如,就在日澳举行会谈达成《互惠准入协定》签署意向的同一天,由美日澳印四国共同举行的“马拉巴尔”联合军演第二阶段也在北阿拉伯海登场。此次演习是澳大利亚在2007年退出该演习13年后再次重返,也是四国合作机制成员国的首次全部参加,标志着四国合作机制正在从一个磋商和协调机制成为一个事实上的“准军事联盟”。在这种背景下,日澳希望通过签署《互惠准入协定》,不仅实现两国在军事安全上的进一步捆绑,同时也将安全合作范围拓展到其它国家,加强在地区防务等方面相互协调,从而使得四国更加方便在“印太”地区展开多个层面的军事行动,来应对他们共同认为的所谓地区安全威胁。
此前日本还积极向澳大利亚推销“苍龙”级潜艇,但最终输给法国的方案。
未来构建“军事同盟”还不现实
日澳不断深化防务合作,既是两国追求本国多重目标的利益角逐和战略博弈的结果,同时也是提升各自在亚太地区的战略地位的需要。对于日本来说,希望通过加强与澳大利亚的合作,更多地参与地区安全事务并借机向海外派兵,从而促进其向“正常国家”的转变;而澳大利亚则希望借助日本在东亚地区的影响力增强同东亚各国的联系,实现其在亚太世纪向亚洲靠拢的政治目标,提高其在该地区参与度和影响力。因此,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日澳防务合作未来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军事同盟色彩也愈加浓厚。
但是,由于日澳对于加强防务合作的目标并非完全一致,同时两国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难以解决,因此未来发展进程也存在诸多变数。首先,军事同盟需要在军事安全领域内具备高度的利益一致性,需要有明确的合作与承诺,外部存在明确的威胁等基本特征,而目前日澳两国还没有完全具备上述要素特征,两国能否结成军事同盟,还受制于中国崛起的方式、美国推行“印太战略”的决心与能力,以及中美关系的发展趋势等外在因素,而并非仅取决于两国的战略意愿。
此外,日澳两国在具体安全事务中还存在诸多观点和政策分歧,也将会影响双方防务合作关系的深化。例如,在此次讨论签署《互惠准入协定》的过程中,两国在司法细节上存在不同看法。澳方担心其军人可能依据日本法律被判处死刑,因此要求“法外治权”,而日本由于担心会重蹈驻日美军的覆辙,在该问题上态度非常坚决,很难做出让步,从而导致日澳两国首脑会谈后双方并未立即正式签署这一协定,而是仅宣布“在大框架上”达成了协定。
最后,美国因素对于两国防务合作关系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对于美国来说,既希望日澳两国关系走近,帮助其分担在亚太地区的“重负”,但又担心两国关系过分密切,从而“尾大不掉”影响其在亚太地区的主导权。在无法充分预期和把握日澳结盟后可能走向的情况下,美国虽然会积极鼓励日澳关系的发展,但并不支持日澳真正走向军事同盟。而没有美国的支持,澳日两国安全合作关系将难以持续深化,只能力争建立一套范围和深度都有限的合作机制,要想在短期内结成正式军事同盟还不现实。
(兵韬志略是由南京大学亚太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凌云志为澎湃防务栏目开设的个人专栏,盘点近期重大防务事件,评点信息背后暗藏的玄机,剥茧抽丝、拂尘见金,两周一期,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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