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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对外贸易年均增长93%,利用外资年均增长99%
央广网杭州11月25日消息 今天(25日)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近期出台的自贸试验区建设重要政策,加快浙江自贸试验区2.0版建设。
浙江自贸试验区于2017年正式挂牌成立,三年多来,紧紧围绕“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这一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一阶段试点任务。自贸试验区对外贸易年均增长93%,利用外资年均增长99%,聚焦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已成为全国油气企业最集聚的地区。
今年以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先后推动赋权落地、成功实现了扩区。新设立的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涵盖宁波、杭州、金义3个片区。扩区后,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2.0版,与原来自贸试验区全域位于单个地市的发展布局相比,实施区域更广、改革创新任务更重,功能定位也从聚焦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向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国际航运物流、新型国际贸易等五大功能定位拓展。
为加强既有区域和扩展区域联动发展、融合发展,加快把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和“重要窗口”的示范区,浙江省自贸办会同有关部门、地市,起草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若干意见》)。
《实施方案》逐句分解了国务院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机制等,提出了146条相应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了70项首创措施。《实施方案》中既有定性目标,更有相应的量化目标。在主要目标设定上,围绕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区域经济增长极,提出自贸试验区GDP增速、研发经费支出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
同时,《实施方案》对标新加坡等国际先进,上海、广东、海南等国内先进,在制度创新上优先考虑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尽可能符合国际经贸规则发展方向。如加快建设数字自贸区,以市场化方式推进eWTP的全球布局;允许中资非五星红旗船开展以宁波舟山港为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以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为基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践,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
《实施方案》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强调在贸易、投资、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先行先试,力求为稳外贸稳外资作出贡献。如建设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打造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允许外资企业申请电子商务行业相关的特殊许可资质,放开对外资股比条件限制;加快推进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等。
《若干意见》则围绕赋权、人才、投资、财税、土地等5个方面制定了20条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举措。如在人才支持上提出“对紧缺急需、专业性强的事业单位职位招聘,进一步探索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可适当提高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在中国高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财政支持上提出对标海南自贸港、上海临港新片区的特殊产业和人才政策,加大省市县财政扶持力度,支持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土地保障上提出“探索土地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创新举措,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探索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油气仓储设施”。
(原标题:浙江出台重要政策 加快浙江自贸试验区2.0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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