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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十四五”时期应继续实施煤控约束性指标
11月24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徐华清在“第七届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能源转型国际研讨会”上发言时指出,为确保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建议我国“十四五”期间应加大煤炭消费控制政策和措施力度,包括大力实施“煤改电”,重新审核已批煤电、煤化工项目,从严控制煤电、煤化工发展规模等,到“十四五”末,努力实现煤炭消费量与2020年相比稳中有降。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研讨会上获悉,中国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十三五”时期取得了瞩目成就。煤炭消费占比已从“十二五”末的63.8%下降到了2019年的57.7%,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的58%的约束目标。
“中国的煤炭消费占比在‘十三五’期间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但目前57%的占比仍然过高;煤炭消费仍是是中国空气污染和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高级顾问杨富强表示,在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35年实现“美丽中国”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下,中国需加速摆脱煤炭依赖。
杨富强建议,“十四五”期间,应确保将煤炭消费占比降低到50%以下,力争2025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全国PM2.5的平均浓度达到30ug/m3,并在重点部门和地区设立“十四五”煤控、碳达峰和空气质量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第七届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能源转型国际研讨会”由中国节能协会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共同主办,儿童投资基金会(CIFF)和能源基金会(EF)协办,中国能源网和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支持。
与会专家在讨论中指出,我国已进入了高质量的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我国应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和煤电供电煤耗的两个约束性指标,抑制煤炭消费反弹、强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在空气污染严重的重点地区,应进一步强化煤控约束,摆脱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长模式,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在重点高耗煤部门,应将“压增量、减存量”结合起来,实施有约束性的单位产品煤耗、电耗、水耗、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标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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