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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干活时坠楼致残无人管,法院发悬赏喊“老赖公司”赔钱
北京头条客户端11月24日消息,北京一工人施工时不慎从二楼坠下,右脑完全凹陷,经过多次手术才保住命。法院虽然判令公司赔偿,但公司无人回应。如今家属称实在扛不起高昂的医疗费,故向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申请“悬赏公告”。
工人不慎从二楼坠下瘫痪,法院判公司赔偿173万余元
今年47岁的周先生诉称,自己曾受雇于“包工头”金某和鼎骐建筑装饰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鼎骐公司),从事装修、拆除方面的工作。2016年10月26日,他在公司承包的工地干活时,不慎从二楼摔下,导致严重受伤。之后周先生及家人花费巨额医疗费,但至今仍然卧床,无法正常行动,已经致残。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鼎骐公司及金某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59万余元。
经房山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鼎骐公司将位于房山区房屋装修工程劳务部分交给金某施工,双方签订有施工合同,金某雇佣原告完成涉案工程的部分拆除工作。
2016年10月26日,周先生在进行拆除工作时不慎从二楼摔下受伤,伤后住院治疗90天(截至2017年6月14日)。2017年5月12日,经鉴定,周先生伤情为左侧肢体偏瘫、开颅术后,分别符合二级伤残及十级伤残,误工期及护理期至伤残评定前一日,营养期180天,目前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八旬父母及兄弟姐们。
法院认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个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此案中,鼎骐公司将涉案工程交与没有施工资质的金某个人负责施工,原告受雇于金某在施工中受伤,金某应对原告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鼎骐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金某提交的2013年项目管理承诺书与此案无直接关系,且其已认可涉案工程系其从鼎骐公司处取得的事实、原告系其所找施工人员,故对其相关辩解不予支持。原告作为长期从事建筑工作的成年人,事发时未注意施工安全,原告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根据案情法院酌定原告承担30%责任。
最终判决金某赔偿周先生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73万余元,鼎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自判决后,金某及鼎骐公司仍未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2020年11月23日,周先生向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提交了“悬赏公告”的申请。
伤者家属:公司至今“耍无赖”,实在顶不住高昂药费申请悬赏
周先生的妹妹告诉记者,周先生离了婚,受伤后整个右脑凹陷,多次进行了开颅、修骨手术。“医生说我哥哥能活下来都是个奇迹。”周女士说,目前她哥哥半个身体处于瘫痪状态,还经常会犯癫痫,必须24小时看护,目前由兄弟姐妹和年过八旬的父母进行照看。
周女士说,哥哥每个月仅癫痫药就要花费3000多元,没有收入来源的他和父母不足以支撑如此高昂的医药费,兄弟姐妹几人只能向亲戚朋友借钱才撑到了现在。而他们找过鼎骐公司,对方转移了账户上所有财产,始终不肯赔钱。
据了解,2018年8月,该公司就被房山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限制消费令。如今,周先生一案,该公司又被列为被执行人,并发布“悬赏公告”。
被悬赏人为鼎骐建筑装饰工程(北京)有限公司,未执行标的为159万余元,悬赏期限为半年。
征集线索为一辆号牌为京QC2896的灰色奥迪牌轿车;一辆号牌为京AD06956的白色北京牌轿车和其他隐匿财产线索或执行线索。
据了解,凡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执行线索,经法院核实有效,完成强制执行并将财产线索变现或因提供的财产及执行线索促使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案款的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变现金额的10%作为奖励。举报电话:010-80381505。
(原题为《壹现场丨工人从二楼摔下致残没人管? 法官发悬赏公告喊“老赖公司”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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