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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沉尸案”将再审,当事人撤销死刑释放43天又被抓回
11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安徽“厕所沉尸案”当事人左德刚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该案将于11月25日在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此前,左德刚在历经7次审理后,被撤销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启动再审,左德刚释放43天又被抓回。
▲出庭通知书
11月23日,死者母亲杨中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么多年她一直在坚持就是要找到杀害儿子的凶手,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对于她曾要求维持原判、判处左德刚死刑的举动,杨中芬称,她没有咬定案子的真凶就是左德刚,此前和他并不认识,儿子被害三年来也没提过他,只是后来相关部门查到了他,“你说没有杀人可以啊,开庭时你把所有证据拿出来。”
对于此案再审,左德刚妻子张玉侠坚信丈夫无罪。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前丈夫回来后经常哭,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她曾问丈夫到底有没有杀人,丈夫回答,他跟那孩子无冤无仇,没有害他,再说因为一个空调的事情去杀人,根本不可能。
徐昕称,本案除了左德刚等3位被告人刑讯逼供下的供述之外,无任何直接证据指向左德刚等3人,因此本案存在大量疑点,根本不可能定罪。此外,再审程序中所谓的补充证据,并无实质性内容,大部分证据是在宣告左德刚无罪之前取得,不属于新证据。对于此次再审开庭,徐昕希望安徽高院再次宣告左德刚无罪。
据媒体此前报道,2007年,杨中芬的儿子周杨的尸体在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镇一个公共厕所内被发现。鉴定书显示,周杨系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3年后,左德刚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2011年,阜阳中院一审判处左德刚死刑,另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10年有期徒刑,同年,安徽高院发回重审;2012年10月,阜阳中院再次判左德刚死刑;次年,安徽高院维持死刑;之后,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安徽高院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发回阜阳中院重审;此后,阜阳中院第三次判决左德刚死刑,安徽高院维持该判决后,最高法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
今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公开宣判,认为该案“疑点较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左德刚被判无罪。7月,安徽高院对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立案审查。8月5日,左德刚被释放43天后又被抓回。
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
原标题:《“厕所沉尸案”将再审,当事人撤销死刑释放43天又被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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