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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赔6450万元后,百度反击四维图新:索赔9000万元
百度与四维图新的纠葛越来越深。
11月20日,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图新)发布公告称,公司起诉百度侵权案一审获赔6450万元。
四维图新在公告中表示,该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自2009年开始在电子地图数据领域开展商务合作,并于2013年进一步达成《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之后,双方没有续约。
四维图新称,在《合作协议》终止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联合其关联企业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仍然继续使用四维图新提供的电子地图通过电脑终端、手机终端等途径向公众提供电子地图产品,以及超出原有合同范围在车载相关应用上提供电子地图。为此,四维图新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百度方面回应澎湃新闻记者:“百度地图将提起上诉,此前我们已对四维图新侵犯百度地图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了诉讼,并获得法院受理,以维护我方正当权益,维护地图行业竞争秩序。我们始终尊重并保护著作权,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开展商业经营。”
据了解,近日,百度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百度电子地图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权威媒体中刊登声明以及赔偿9000万元经济损失。
百度公司诉称四维图新旗下的“图吧”“图吧导航”未经百度公司许可,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地图作品。百度公司认为,被告行为不但构成著作权侵权,还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环境,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百度诉四维图新一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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