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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洗稿、压榨员工?《掬水月在手》前编写者控诉出品方活字文化
原创 毒眸编辑部 毒眸
文 | 吴喋喋
编辑 | 何润萱
今年10月,以文学家叶嘉莹为主角的纪录片《掬水月在手》上映,豆瓣逾2万用户打出8.0分;但以影片采访素材为基础整编而成的同名书《掬水月在手:镜中的叶嘉莹》在豆瓣是另外一番评价:由于出品方活字文化陷入洗稿争议,这本书被网友打到了豆瓣3.9分。
11月15日下午,书版《掬水月在手》前编写者“易潇雨”在豆瓣发布标题为《<掬水月在手>编著者:吸血“活字文化” PUA员工欺诈洗稿无下限》的日记,指控活字文化法人李学军剥夺自己对该书的署名权。
易潇雨称,2018年11月末,她在活字文化法定代表人李学军的委托下开始策划编著书版《掬水月在手》,2020年3月22日完成全部书稿。书稿编写期间,活字文化高管董秀玉曾让易潇雨在稿费补偿和编著署名权里二选一;但交稿后,李学军将易踢出《掬水月在手》项目团队,并剥夺其编著署名权、拒绝支付稿费。同时,易潇雨指控《掬水月在手》成书对自己的原稿进行了洗稿。“(编辑)刘净植指派新入职活字的编辑和她一起疯狂洗稿,将我的文稿刻意打乱得稀碎,彻底抹杀和否定了我的劳动成果。”此外,易认为,刘净植团队洗稿时使用的行文结构也是自己策划过但未采用的一个结构版本。
日记中,易潇雨晒出交稿时与李学军的对话截图,以及2020年8月31日的活字生产大会进度表。对话显示,3月份时李学军对易潇雨的工作成果表示了认可;会议表格中,《掬水月在手》作者一览署名为“易”,进度一栏显示,稿子已发给电影剧组和叶嘉莹本人确认。
然而进入9月后,李学军告知易潇雨《掬水月在手》不能给她署名,理由是原稿件质量未通过,并且新增加了受访者。9月14日,易潇雨方面给活字文化发布一封公开信,沟通未果,9月28日,易潇雨委托律师向活字文化发函,要求活字文化立即与易潇雨商议解决著作权权属问题,并支付易潇雨应得的劳动报酬。
11月15日当天,活字文化官方豆瓣账号发布声明及律师函复函,称易潇雨的指控为不实言论。声明称易潇雨3月交出的仅为《掬水月在手》初稿,因疫情影响,今年8月活字文化才审读完初稿,并认为质量达不到出版标准,需要重新编写。
与易潇雨“活字文化拒绝自己介入《掬水月在手》后续工作”的指控相反,活字文化称由于易潇雨离职,公司重新组建团队编写该书。9月活字团队完成该书二稿后,曾与易潇雨商议,她与其他几位编辑联合署名,遭到易潇雨拒绝后,活字团队放弃二稿中易潇雨编写部分,完成第三稿并出版。
面对活字文化的声明,易潇雨发布一则豆瓣广播反驳“集体署名”说,表示活字文化出尔反尔,如果稿件质量有问题应该第一时间与自己沟通,而非洗稿后才提出集体署名,“集体署名只是活字文化剥夺我署名权的说辞而已”。除了署名权纠纷,易潇雨也再次强调活字文化压榨员工:“(活字文化)压榨员工,逼走、赶走员工,给的工资和实际承诺不一致,让不少员工得了抑郁症也是事实。”易潇雨表示如有必要,将公开活字文化压榨员工的相关证据。
易潇雨的前同事、豆瓣用户“陈百”转发易潇雨日记称:“前同事的亲身遭遇,也是给想入行的年轻人提醒……要掌握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由于活字文化的官方回复仍存在不少疑点,并未被网友买账。活字文化声明的广播下方,豆瓣用户纷纷留言要求活字拿出文本对比证据,还有网友留言揶揄道:“8月编写第二稿,9月“被迫”放弃第二稿写第三稿,然后10月就出版了,你们这效率业界第一了。”
豆瓣网友讨论截图目前双方均未出具文本对比证据,是否洗稿尚未有定论。
出版业垂类账号“做书”对此事还提出了另一重担心:“洗稿能否被认定为剽窃、抄袭,仍然是近年来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一个难点。”
《每日经济新闻》近日曾采访知产法方向的学者赵占领,得出“洗稿较难界定”的结论。因为“著作权法它只是保护表达形式,而不会垄断思想。我看到你一篇文章,我按照你的观点,然后自己再写一篇文章,观点跟你一模一样,但是具体的措辞、句子都不一样,这个时候它就可能不构成侵权”。
但有网友认为,如果易潇雨所说的劳动合同和试用期相关内容属实,活字文化作为用人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建议易潇雨联合同时申请集体仲裁。
对易潇雨来说,这场可能无果的维权才刚刚走出第一步。她在最新一则广播中感慨道:“文青们,我愿我的事给你们长个记性,千万别被所谓灌输情怀的文化奸商pua后困住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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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恶意洗稿、压榨员工?《掬水月在手》前编写者控诉出品方活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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