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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
北京日报客户端11月17日消息,为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血液安全供应,今天(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其中明确规定,献血服务场所如接待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需要在独立空间进行。同时,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体温超37.3℃献血者也将暂缓献血。
血站须独立接待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
指引中对血站工作人员防护做出详细规定,例如,在献血者征询、一般性体格检查和血液采集等工作期间,献血服务医护人员均应穿戴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工作帽并适时更换,注意手卫生。当本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社区传播时,视操作风险程度,可加穿隔离衣(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防护面屏/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在献血服务场所的清洁与消毒方面,指引特别提出,献血服务场所如接待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需要在独立空间进行,加强防护并对血浆采集的座椅、家具、操作台面、仪器设备等可接触到的表面和操作人员手部追加清洁消毒。
献血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须回告血站
指引提出加强献血前教育与征询。在原有健康征询的基础上,增加《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了解献血者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甄别献血者是否有重点地区旅行史、接触史或生活史等。
在补充征询内容中,如献血者出现过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建议暂缓献血,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曾经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居住史;曾接受流感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同时,建议健康咨询时,对仅有偶尔咳嗽等常见情况加以甄别。
另外,对于曾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如献血者出现体温≥37.3℃,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献血者暂缓献血,安排其离开征询现场,并提醒献血者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
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如献血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献血者须及时回告血站;血站应当有专门部门负责接受献血者回告,接到回告后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献血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人一巾一带”
指引要求,在血液采集过程中,献血场所应当为献血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医用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为每位进入献血场所的献血者提供手消毒液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献血场所首先进行手消毒,戴上医用手套,采血过程中途离开工作岗位和返回工作岗位时,都必须消毒手部。献血者使用握力球若需重复使用,必须使用一次性隔巾包裹,用后更换隔巾并对握力球进行消毒。献血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人一巾一带”。
同时,要尽可能采用预约献血,控制同时段献血人数,团体献血尽量减少陪同人员。献血者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有条件的可间隔使用操作位。社会志愿者参与工作时,应当掌握志愿者健康状况,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根据疫情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可暂时减少社会志愿者参与献血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广泛呼吁民众献血,要积极开展预约献血,并统筹安排团队献血、预约献血者,分段分时分流合理安排献血人数,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原题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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