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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会计称老板授意其伪造他人公司印章,认罪认罚被判缓刑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2020-11-16 13:12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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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底,福州一会计俞某琴在家中被抓获,原因是偷刻他人公司印章。庭审中,俞某琴称系老板授意,对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11月16日检索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布的判决书显示,今年6月,福州市仓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俞某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俞某琴,女,1992年5月19日出生于福建省福清市,汉族,大学专科文化程度,案发前系福建省艺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现住福建省闽侯县。因涉嫌犯伪造公司印章罪于2019年7月31日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5月12日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5月21日,被告人俞某琴利用持有的旧合同中中置信(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盖章为模板,偷刻中置信(福州)信息有限公司印章一枚。

2019年7月30日12时,被告人俞某琴于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苑B区被民警抓获。次日获取保候审。

俞某琴伪造公司印章案庭审现场。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截屏图

中国庭审公开网中视频直播了俞某琴伪造公章案件一审的庭审情况。庭审现场,俞某琴对自己的私刻公章的行为供认不讳。

面对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提问时,俞某琴表示,是所在公司的老板李某耕授意她去做这个事情,先根据对方公司的模板,自己刻一个章,事前也明知是假章。

“2019年5月,我们老板李某耕让我去找到中置信公司盖章的合同模板,然后拿去复印之后寄给了李某辉找的一家店刻印章,事后去工商局办理了股权解押手续。”俞某琴说。

俞某琴还表示,她在这个事件中并没有获利,目前自己处于哺乳期,孩子8个月大,愿意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公诉人表示,对于庭审中俞某琴提到的老板李某耕(的情况),已经督促侦查机关进行侦查。关于俞某琴伪造公司印章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俞某琴供认不讳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俞某琴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即偶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仅是公司员工,听从老板立意。同时被告人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处于哺乳期的八个月大的婴儿,家庭负担比较重,恳请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整件事情我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我现在在哺乳期,也希望法官能够从宽处理。”俞某琴说。

经审理后,法院对该案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俞某琴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俞某琴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认定被告人俞某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俞某琴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意见。

    责任编辑:汤宇兵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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